《高鐵上老婆不讓我給孕婦讓座,我被彈幕劇透帶飛了》第八章 8問詢室里(1)

作者:雨筠·2個月前

第八章

8

問詢室裡,老婆終於扛不住了。

她耷拉著腦袋,兩隻手銬在椅子扶手上,聲音跟蚊子似的:

“我就是想要錢......他爸媽留給他那麼多錢,他又不生孩子,以後錢給誰花?不如給我......”

“所以你就串通劉子健,買通孕婦和她媽,演一齣碰瓷殺人?”局長問。

“那個孕婦......她是自願的。她說她缺錢,演一場戲就能拿二十萬......死了也不用真死,過兩天換個城市就行。她媽以為就是訛錢,不知道要殺人......”

我老婆頓了頓,抬頭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居然還有一絲委屈。

“周明宇,你要是當初答應生孩子,我也不會走到這一步。你不生孩子,又攥著錢不放,我這三年過得有什麼意思?”

我聽完這話,直接笑了。

“你要錢你早說啊。當初你求婚的時候跟我講,‘明宇,我什麼都不圖,就圖你這個人’。這會兒嫌我不生孩子了?嫌我攥著錢不放了?你圖我這個人,圖的是我這身皮囊底下的存款吧?”

她沒有再反駁,低下了頭。

五天後,所有證據整理完畢。

孕婦被從鄰省抓了回來。

她蜷在派出所的椅子上,渾身發抖,供認了全部。

她說自己確實是自願的,我老婆給了她二十萬現金,讓她暑假那天帶母親去高鐵站“演一齣碰瓷”。

她只需要“裝作身體不適”、在聊天記錄裡把矛頭指向1A座位就行。

至於她媽會帶刀、會動手、會“失手”捅死人這件事,她從頭到尾不知道。

“我以為就是訛點錢......她跟我說最多就是上熱搜被罵幾天,不會出人命......”

她哭得妝都花了。

五個月的孕肚是假的,裡面塞了個矽膠墊。

法醫一按就戳穿了。

大媽在隔壁房間聽見女兒的供述,整個人縮成一團。

她反覆唸叨同一句話:“我差點殺了人......我差點殺了人......”

最後,所有涉案人員全部批捕。

老婆涉嫌故意殺人未遂、詐騙罪、教唆犯罪,數罪併罰,刑期十五年起步。

劉子健作為共犯,刑期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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