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涉嫌詐騙和故意傷害,判了六年。
大媽因參與犯罪但主觀惡意較輕且有主動認罪情節,判了兩年緩刑。
判決下來那天,我去法院旁聽。
老婆被法警押走時回頭看了我一眼,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
我沒看她。
我低頭翻手機,給她發了一條微信:“離婚協議我已經寄到你老家了。你名下那套婚房是婚後我出的首付,房產證上寫的是你名字,我律師說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得分我一半。法院見。”
她看完訊息,臉色灰敗得像張廢紙。
三個月後,離婚手續辦完。
她名下的存款和那套房子折價後,法院判給我補償款一百二十萬。
加上她之前騙保的保險單被判定無效,我一分錢保費都沒損失。
我搬出了我們住了三年的婚房,換了個新小區。
樓下的桂花正好開了,每天推開窗就是一陣甜香。
李奶奶隔三差五給我打電話。
她說她從局裡退休十幾年了,頭一回碰見案子結了還惦記受害人的。
我說奶奶您可是救了我的命,我給您養老都行。
她笑得合不攏嘴,說有空讓我去她家吃飯,她給我包餃子。
我升了職,加了薪。
帶的畢業班高考成績出來,全班一本上線率破了學校紀錄。
學生們報喜的電話一個接一個打來,我坐在新家的沙發上,挨個兒回訊息。
每天下班回家,泡杯茶,窩在沙發上刷劇。
彈幕偶爾還會飄出來幾條,但都是些無關緊要的日常提示。
“明天會下雨記得帶傘”“冰箱裡的牛奶明天過期”“樓下快遞櫃有你的包裹”。
大概是那場劇透的後遺症。
但這次,彈幕只是平常地提醒我過日子。
我把手機螢幕按滅,仰頭靠在沙發背上。
窗外夕陽正好,暖洋洋地鋪了一地。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