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靜好穩了穩心神,一五一十訴說整個過程。她按照盛曜的建議,不說自己那些緊張恐懼的情緒,只講自己看到的、聽到的事實。
盛曜在一旁一言不發,眼睛逐漸染上一層薄冰。
徐曉凡智商不低,這次下藥害梁靜好明顯是深思熟慮,提前布好的陷阱,該銷燬的證據恐怕早就銷燬了。
最重要的是現在躺醫院的是徐曉凡,她完全可以用不想活了、下毒自盡為理由,洗脫嫌疑。
咖啡店監控全部處於關閉狀態,梁靜好說的再誠懇,也拿不出切實證據證明自己的說辭。她口中的桂圓圓不在案發現場,對發生的事一無所知,起不到任何作用。
盛曜學過法律,深知從法律層面判定一個人有罪極難。
必須同時滿足定罪、量刑、事實均有證據,證據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綜合全案排除合理懷疑。
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舉證責任完全由梁靜好承擔,徐曉凡甚至無需自證清白。為防止冤假錯案,法律寧可“錯放”也不“錯判”,疑罪從無。
半小時後,警察問梁靜好:“還有其他的嗎?”
梁靜好仔細想了想,搖頭,“該說的我全說了。”
盛曜說:“警察同志,今天太晚了,先到這兒,如果我太太又想起什麼,我們再過來。”
“行,你們回去吧。”警察說,“案子有進展,第一時間通知你們。”
出了警局,梁靜好擔憂道:“徐曉凡能受到應有的懲罰嗎,我好像說了很多,但拿不出證據。”
盛曜摟上她的肩,維護她內心的正義與和平,“你不用煩惱,警察有的是辦法,可以調監控,可以查購毒記錄,還有你那個同事桂圓圓,也是重要人證。”
聽他這麼說,梁靜好稍稍放心,“我還能做什麼嗎?”
“做好老婆?”他笑了笑。
梁靜好白他一眼:“……能不能正經點。”
這時,桂圓圓打來電話,問梁靜好有沒有事。
梁靜好說:“我沒事,你放心。”
桂圓圓又問:“到底發生了什麼?”
梁靜好不知怎麼回答她,桂圓圓大概跟徐曉凡很要好,所以才會幫她的忙,透露太多,如果桂圓圓無意間傳達給徐曉凡,反而會讓徐提高警惕。
思考的功夫,盛曜搶過她的手機,冷聲說:“你想知道什麼,我告訴你。”
桂圓圓聽出盛曜的聲音,結結巴巴回答:“曉凡姐......中中毒,住院,我,我問問發生什麼事,我沒有惡意,真的。”
“你等徐曉凡醒了,問她!”盛曜結束通話電話。
梁靜好說:“圓圓人不錯,你別對她那麼兇,她什麼也不知道。”
盛曜還給她手機,沒好氣道:“她吃飽了撐得,天天管閒事,沒她少一堆麻煩。”
桂圓圓該慶幸自己是女人,不然他高低一巴掌把她打成桂扁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