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匪走向軍閥》第107章 分化處理(2)

作者:愛吃肉的孩·1個月前

第二類是從犯,共計十人。這些人有的是出了錢出了槍,但沒有直接參與策劃;有的是參與了部分謀劃,但後來打了退堂鼓;最終被裹挾進來的,出工不出力。

第三類是脅從,共計三人。這幾個人是最後被拉進來的,出的錢不多,也沒有參與具體的謀劃,純粹是被那些主謀逼著表態。逼著出錢,心裡其實並不願意。

李睿把名單翻來覆去看了三遍,才合上資料夾,揉了揉太陽穴。

這些人該怎麼處置,大傢俬下里都在議論,各有各的看法,各有各的主張。

“石頭,你說,這些人該怎麼處理。”

方明磊想了一下,

“營長,對於他們的處理,大家意見也都不一樣。

有人認為,這些人串聯暴動,襲擊哨卡,這是造反。

就該全部槍斃,家產全部抄沒,不給他們點厲害嚐嚐,以後誰都可以騎在我們頭上拉屎。

但也有人看法不同,這些人策劃襲擊哨卡,是重罪,該殺該罰。

但是考慮到這件事對整個縣的影響。

他們是全縣最大的糧商。布商。藥材商,是擁有幾千畝土地的大地主,這些人牽一髮動全身。

如果我們把這些人全部槍斃。全部抄家,咱們會成為全府全道乃至全省的靶子。”

李睿認真聽完,

“你說的這些,我也都聽到過。

我們不能全殺了,也不能都放過,不然別人會以為我們睿字營是個軟柿子。

我覺得對主謀,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對從犯和脅從,從輕處罰,給他們留一條活路,也給全縣的商紳地主留一個臺階。

跟睿字營作對,沒有好下場,會掉腦袋的,但只要願意悔改,都還有的商量。”

李睿轉頭看向方明磊,

“石頭,你記一下。”

方明磊馬上掏出紙筆準備好。

“第一類,主謀,二十三個人。

這些人參與了策劃。組織。聯絡,是這次行動的核心。

這些人罪不可赦,必須槍斃,震懾其他人。

對於他們的家產,每人按照三到五萬大洋的罰金,用以補償我們的損失,剩餘的部分還是歸他們親屬。”

第二類,從犯和脅從。

這些人雖然也是出錢出力,但比那些主謀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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