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蔓,你引以為傲的合規隔離牆,確實建得漂亮。”
“接下來,我會把你親自留下的、無法抵賴的數字罪證親手扒出來,幫你把這堵牆砸個粉碎!”
......
蘇蔓第二次走出臨時詢問室以後,小趙沒有離開,也沒有回宿舍。
晚上十一點,經偵大隊的辦公室裡只剩下幾盞孤零零的白熾燈。窗外的省城金融中心依舊燈火通明。青信財富大樓下聚集的投資人雖然被勸退了一部分,但最絕望的那批人始終沒有散去。有人在寒風中瑟瑟發抖地睡在車裡,有人裹著大衣坐在臺階上,還有幾個頭髮花白的老人輪流守著一個紙箱子做成的臨時登記點,手邊放著已經不再保溫的保溫杯和裝滿合同的檔案袋。
小趙坐在巨大的會議桌前,面前攤開著十幾份堆積如山的材料。
《私募基金管理合同》。
《定向信託計劃說明書》。
《資產管理委託協議》。
《有限合夥企業層級架構圖》。
《專案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
《底層應收賬款確認書》。
《銀行第三方託管賬戶流水》。
他已經死死盯著這些東西看了整整兩個小時。此刻,他的頭比當初在白石溝礦難現場通宵查案時還要疼得厲害。
這上面的每一個漢字,他都認識。
可一旦這些字按照金融圈的規則組合在一起,就像是變成了一種極其晦澀的加密語言。
什麼叫基金管理人、投資顧問、代銷機構和託管方相互獨立並隔離風險?
什麼叫SPV巢狀產品?
為什麼明明是投資人把錢打進了青信財富門店銷售的APP裡,青信財富卻可以在法律上極其完美地宣稱“這筆錢的歸屬權不屬於自己”?
為什麼七號地產基金缺錢了,最後卻可以在賬面上由一隻“康養收益類理財產品”極其合理地進行資金填補?
為什麼同一筆帶血的黑錢,在經過了基金、有限合夥企業、專案公司和供應鏈過橋公司四層包裝以後,在紙面上的合法用途就徹底變了?
更讓小趙感到極其憋屈和難受的是——蘇蔓在詢問室裡極其優雅地說出的那些辯護詞,在現行的金融法規下,並非全是胡扯。
現代金融業務本來就是允許不同法人主體進行專業分工的。
一個底層專案經營失敗了,在法律上確實不當然代表它一開始就是詐騙。
一個理財產品宣佈延期兌付,也確實不必然就立刻構成刑事犯罪。
在集團內部進行關聯交易,不一定就是違法的。
不同期限產品之間進行一定的期限錯配,在行業內甚至也是極其常見的。
甚至,用新發行產品募集來的資金去置換舊債,只要在資訊披露和融資安排上有極其模糊的“兜底條款”,也未必能直接將其釘死在“龐氏騙局”的恥辱柱上!
!割收無的姓百民平對,歡狂的徒賭的履革裝西......業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