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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調查通報出來時,距離高考結束已經過去了二十天。
林嘉豪無相應駕駛資格,卻擅自駕駛載有三十多名考生的大型客車。
他明知路線錯誤,仍拒絕停車,直接導致車上學生錯過語文考試。
除此之外,他還涉嫌購買作弊裝置、偽造證據、惡意舉報,並長期購買學校未公開試卷。
相關案件被依法移送處理。
學校撤銷了他所有獎項和榮譽。
優秀學生、競賽一等獎、校園之星,連他掛在走廊裡的學習標兵照片,也被一張張取了下來。
他的高考沒有完成。
已經參加的科目也不再正常認定。
以前,他總說自己三個字就是信用。
現在,“林嘉豪”三個字後面,跟著的是一整頁調查材料。
他父母來學校鬧過一次。
他母親哭著說孩子只是一時糊塗,希望學校保留他的榮譽,至少給以後留條路。
校長只問了一句。
“那被他毀掉高考的學生,誰給他們留路?”
林嘉豪還託律師帶給我一句話。
他說,如果我願意出具諒解說明,就承認大巴車上的衝突只是同學矛盾,他可以公開向我道歉。
我拒絕了。
後來在配合補充詢問時,我隔著一條走廊見到了他。
二十多天不見,他瘦了很多。
校服衣領再也沒有豎起來。
看到我,他卻還是習慣性地抬起下巴。
“江牧牧,你滿意了?”
“你拿回第一,我什麼都沒了。”
我覺得很奇怪。
“你的東西,是我拿走的嗎?”
“如果不是你跳車報警,事情根本不會鬧這麼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