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他說,錢先給,等孩子十八歲再辦。”
林國樑衝過去要搶鐵盒。
周建國擋在中間:“坐下。”
“這是我家的事!”
“錢從我廠裡會計的個人賬戶出去,備註寫著婚事,就不只是你家裡的事。”
周建國說這句話時聲音發啞。
他知道自己無法把責任全推給趙明海。當年林國樑提出用女兒抵債,他沒有拒絕。五千元不是他親手轉的,可那場交易利用的正是他的態度。
陶審計把何秀蘭的陳述記錄下來,請她逐句確認。何秀蘭識字不多,知夏想過去幫忙,被陶審計攔住。
“讓她自己聽。”
記錄員慢慢唸了一遍。
聽到“丈夫以女兒婚事換取錢款”時,何秀蘭臉色慘白。
“這句能不能換個說法?”
“哪裡不準確?”
她沉默很久:“準確。”
最後,她在紙上歪歪扭扭寫下自己的名字。
林國樑看著那個簽名,像第一次發現妻子會寫字。
“你跟她一起害我?”
何秀蘭放下筆:“是你先騙了我們。”
審計結束後,知夏在廠門外追上母親。
“爸回去會不會打你?”
“我今晚住你小姨家。”
何秀蘭從衣領裡拿出一張摺好的紙,是衛生室開具的傷情記錄。
“鑰匙和證件也帶了。”
她準備得並不完美,手仍在抖。可這次她沒有等女兒替她安排。
知夏陪她走到岔路口。
何秀蘭問:“那五千元能不能證明他賣你?”
“還不能。回單、備註和證詞要一起核實。”
“你希望能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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