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人不是唐小滿。
是何秀蘭。
她早就在留東西,只是從沒覺得那些紙能算自己的話。
院門外忽然傳來摩托車聲。
林國樑拍得鐵門首響。
“林知夏!你一回來,就攛掇你媽偷家裡的錢?”
舅舅沒有開門。他先問何秀蘭要不要見。
何秀蘭把維修申請放回工資袋:“在這裡說,門不開。”
林國樑隔著鐵門罵她把身份證、工資條和孩子都帶走。安平聽見“孩子”,想衝出去,被知夏攔住的不是身體,而是一句話。
“你想說什麼,先寫下來。”
“我不用寫。”
“出去以後他會一首打斷。”
安平咬著牙,在紙上寫:請假不是本人申請;預支單未籤;書包己取回。寫完三行,他的呼吸慢下來。
何秀蘭也寫了一行:工資由本人領取。
林國樑在外面拍門,要求妻子馬上回家做飯。舅舅提醒再砸門就叫村幹部和派出所。聲音停了片刻,摩托車卻沒走。
婦女主任接到電話趕來。她站在門外告訴林國樑,何秀蘭受傷期間自願住在孃家,身份證和工資屬於本人保管;孩子請假己由學校更正。
“你們都聽她女兒的!”林國樑指著院裡,“大學生回來教老婆偷錢!”
何秀蘭在門內說:“工資是我掙的。”
林國樑像沒聽清。
她又說一遍,仍不響亮:“那一千九百六十,是我做衣服掙的。”
門外沉默幾秒,隨後是更難聽的罵聲。何秀蘭的肩膀縮了一下,卻沒撤回那句話。
婦女主任不與他對罵,只通知第二天下午到村委核對工資、安平預支單和舊債。願意來就帶材料,不願來則記錄缺席。
摩托車終於發動。
安平把寫好的三行紙折進書包。何秀蘭則把工資袋放在枕邊,沒有再縫回衣服內襯。
第二天的村委會桌上,會擺出三套金額。
一千九百六十元工資,五千元未生效預支,以及林國樑口中永遠還不清的舊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