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譜上我的名字在養子之下,認親宴後我奏請新開一府》第10章 10周顯押解回京後(2)

作者:鍵盤怒鏟地球·2個月前

我點頭。

“辛苦。”

她站了很久。

“裴執,我們以後還能算朋友嗎?”

“公事上可以。”

“私下呢?”

“沒必要。”

她紅了眼,卻沒再糾纏。

“行吧。”

“這次我聽你的。”

母親隔三岔五讓人送東西來。

衣裳終於按我的尺寸做了。

點心也不再是裴景安愛吃的口味。

我一件沒退,也一件沒用。

副使不解。

“裴大人,您這是原諒了?”

我看著堆滿庫房的箱子。

“她想補,是她的事。”

“我接不接受,是我的事。”

父親再沒提讓我回府。

只是逢年過節,會獨自站在清正府外。

他不敲門。

我也不請。

有些親情可以重新認識。

但不是所有傷害,都必須用團圓收尾。

三年後,北境糧稅清查完畢。

舊倉全部拆除,新賬一月一核,三方共驗。

朔州百姓送來一塊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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