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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裡人都知道,沈心梨最恨的一件事。
不是背叛,不是欺騙。
是被丟掉。
她母親懷她時,父親沈柏川已經和別人訂了婚。
母親一個人在城中村租了間十二平的房子,沒有奶粉錢就用米湯兌水喂她。
她五歲那年,母親把她帶到沈家大宅門口,說去給她買好吃的。
她站了七個小時,等到天黑,等到保安報警,等到沈柏川從屋裡出來。
她母親再也沒有回來。
母親拿了沈柏川三十萬,去了另一個城市,嫁了人,又生了兒子。
新家庭,新生活,新孩子。
舊的那個,丟在門口就行了。
沈柏川嫌丟人,不想要她,是沈家老爺子一句好歹是沈家血脈,才留下了她。
繼母不打不罵,只當她不存在。
發紅包跳過她,拍全家福讓她去書房寫作業。
十四歲被同學嘲笑“你媽不要你了”,她像瘋了一樣撲上去,和對方扭打到雙雙頭破血流。
沈柏川來學校處理,當著校長的面說:“這丫頭隨她媽,上不了檯面。”
她一聲沒吭。
從那以後,她把所有時間都用來讀書和賺錢。
十八歲全額獎學金出國,二十一歲回來,用三天就收購了沈柏川百分之六十的股權。
沈柏川打電話求她,她只說了一句:
“當年的三十萬還你,我們兩清了。”
所有人都說沈心梨狠。
但我覺得她不是狠,是怕。
怕自己再一次變成那個站在門口等了七個小時的小女孩。
所以她把所有人推得遠遠的,包括我。
唯獨程越例外。
程越是唯一一個主動走近她,又主動離開,而她願意等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