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法庭上的轉折
閆磊的案子開庭那天,旁聽席上坐了不到二十個人。林川坐在最後一排靠門的位置,許清顏在他左邊,趙大海在右邊。老張沒有來——他說自己一進法院腿就發軟,讓小胖幫他佔了個座,結果小胖記錯日期,今天還在騎手站跑午高峰。閆磊母親坐在最前面一排,穿著一件洗得有些發白但很乾淨的襯衫,袖口的扣子是新的,縫得不齊。
庭審進行到後半程時,公訴人按流程宣讀閆磊的自首筆錄。閆磊從頭到尾低著頭,手一直放在膝蓋上。讀到“當事人承認當晚獨自駕駛涉案車輛撞入綠化帶”時,他忽然抬起了頭。
“不是我開的。”
法庭安靜了一下。審判長要求他重複。閆磊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咬得很清楚——“那天晚上開車的人不是我。我坐在副駕。陳啟明開的。”
旁聽席上有人在抽氣。公訴人顯然沒有預料到這個轉折,快速翻了翻卷宗。閆磊的辯護律師也有些措手不及,但很快反應過來,請求法庭准許閆磊補充陳述。閆磊說那天晚上他確實被叫到了地下車庫,陳啟明讓他上車,說只是兜一圈。他坐進副駕以後陳啟明開得很快,拐進酒吧街的時候沒有減速,直接撞進了圍欄。撞完以後陳啟明從駕駛座下來,走了幾步回頭對他說——你坐到那邊去。然後他自己走到副駕旁邊,把車門拉開,把閆磊從副駕推到了駕駛座。安全氣囊已經彈開了,閆磊被推過去的時候額頭磕在方向盤上,就是後來照片裡被趙大海發現的那塊淤青。
“我一開始不敢說。後來我在拘留所裡收到了一張銀行卡,還收到那包棉片——我認得那個味道。我以前在倉庫幫人搬過清洗劑。我把棉片推開的時候想了一件事:如果我死在拘留所裡,我媽就會相信我是真的撞了人。”閆磊說到這裡停了一下,看向旁聽席上他母親的方向。她正用手捂著嘴,淚水從指縫往下淌,但沒有出聲。
公訴人請求休庭補充證據。許清顏把早就準備好的物證清單遞了上去:4S店維修記錄、雙車映象撞痕對比圖、陳啟明在另一輛銀色轎跑方向盤上留下的皮質手套印、以及那雙從後備箱裡找到的閆磊舊帆布鞋。最後一份證據是一根被技術組修復的行車記錄儀線——那根線被剪斷後塞在後座縫隙裡,資料晶片損壞但音訊軌道部分可恢復。法證人員花了三天把碎裂的音軌一幀一幀拼回來,最後還原出當晚車內的一段對話。
陳啟明說:“你開慢一點,這裡我不熟。”
閆磊說:“我不想開了。我不想再替你頂了。”
錄音在法庭上播放的時候,陳啟明坐在被告席上,臉上那層從進來到現在一直端著的從容終於裂了一道縫。不是恐懼,是某種更深的意外——他沒想到一個連鞋都不敢穿回去的人,居然在車裡說過一句“我不想再替你頂了”。他一直以為這句話是自己替他刪掉的。他沒有想過這句話會被那根被剪斷的線頭存下來,存在後備箱夾縫裡,存了好幾個月,然後被一個騎手一截一截拼回來。
庭審結束後,陳國強在法庭外面的走廊裡站了很久。他的律師在旁邊低聲說著什麼,他沒有聽。他只是慢慢把手腕上那根黃銅手鍊褪下來,握在掌心裡,手指反覆摸那節被挫掉的鏈節內側。然後他忽然用力一攥,把鏈子上那塊刻著年份的牌子掰了下來,砸在大理石地面上。牌子彈起來,打著旋兒滑到牆角。林川走過去撿了起來——牌子上的刻痕他見過。就是他母親去世那年。同一個數字,同一種凹痕,同樣的黃銅磨損邊緣。他以前在老工匠的顯微鏡下看到過鏈節內側被平頭銼磨掉的五個字,現在他把這塊摔碎了的牌子翻過來。背面不是字,是一枚很小的指紋印——在銅牌鑄造的模具階段就被壓進去的。不是陳國強的指紋,不是他母親的指紋,是一個比他母親更早的女人的指紋。那五個被挫掉的字裡,有一個是她的名字。開庭前一天的晚上,趙大海把事發小區過去半年所有配送訂單全部拉了出來。他發現閆磊出事前至少還有三次類似的改地址訂餐——每次都配送到地下車庫或附近沒有監控的公寓樓,每次取餐的人身形都很接近,都是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沒有一個報了警。林川讓趙大海聯絡上其中一個人,那人現在在外地工廠打工,電話裡沉默了很久才說——我沒開車。我不會開車。我那天連車鑰匙都沒碰過。但他們說我開了,我就覺得自己可能真的開了。那人的聲音很平靜,像一個已經接受了自己犯錯的人,但他沒有犯過錯。趙大海還找到了一箇舊網咖的老闆。那人說那三個被頂過罪的年輕人曾經都在他的網咖上過網——不是約好的,是那家網咖離陳家物業公司宿舍最近,通宵只要十五塊。其中一個人走的那天晚上寄存了一箇舊揹包在櫃檯,說第二天來取,再也沒來過。老闆沒有扔,一直放在儲物櫃最裡面。趙大海花三十塊打車去把那個揹包翻了出來——裡面有一件疊得很整齊的工服、一張過期的身份證影印件、和一張被人揉皺又仔細展平的法院傳票。不是他自己的名字,是他同事的。他替同事收了這張傳票,因為他同事那天請假沒有來,他說我幫你拿,我不怕這些。他同事後來也沒有來。林川把這些東西和那張訂餐小票一起放進證物箱,在箱蓋內側貼了一張紙條:這些東西不會被寫進起訴書,但會讓法官知道陳家找人頂罪不是偶爾,是有篩選機制的——先住進那片廉價公寓,再被招進物業公司做臨時工,接著被誘導跑固定路線,最後在某個深夜接一個電話說幫個忙。講完電話之後他脫下自己那雙鞋,穿上別人給他的新鞋,坐進副駕那輛撞進圍欄的車裡。許清顏在庭審前一天晚上把那張訂餐小票存進證物清單的時候專門加了一行備註:被告在所有關聯行為中均使用他人姓名,唯獨在訂餐小票上留下了自己的真實聯絡方式——因為訂餐超過二十塊需要真實手機號碼註冊,而他捨不得為這頓飯多花一分錢。這一行字後來成了公訴人在法庭上最有力的動機佐證。不是因為他殘忍,是因為他不在乎。他不是在製造一起完美犯罪,他只是在用最便宜的方式處理掉一個他認為不值錢的麻煩。周國棟翻完這份備註以後沉默了一會兒,然後翻到許天博那份假合同的卷宗——發現清洗劑採購單上也有同樣模式的簽名。這兩個人從來沒有見過面,但他們籤賬單的習慣一模一樣:用最便宜的單據籤自己的真名。不是信任,是輕視。他們覺得沒有人會去看那行二十塊的訂餐小票,就像沒有人會去翻清洗劑採購單最後一頁的配送費明細。而林川把這兩張小票都找到了。他把它們並排放在證物箱裡,中間只隔著一根從網咖儲物櫃裡翻出來的舊法院傳票。閆磊在法庭上說完全部證詞以後被允許短暫休息。他走回旁聽席的時候經過林川面前停了一下。兩個人都沒有說話。閆磊只是微微低了一下頭——不是鞠躬,是某種說不出口的確認。他以前跑兼職的時候在騎手站見過這個人,手上有疤,騎得很快,別人在等單的時候他在看地圖。他不敢跟那個人說話,但他覺得那個人應該是個好人。現在那個人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把他從副駕推到駕駛座的過程復原成了一段錄音,把他的舊帆布鞋從後備箱裡翻了出來,把他母親在洗衣房裡被洗衣機注水聲打斷的那通電話轉寫成了證詞。他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他只是把那雙從拘留所裡穿出來的方便鞋在地板上輕輕踩了一下,踩得不算用力——鞋帶已經被他重新系過了。庭審結束後林川把陳國強摔碎的那塊黃銅牌子交給了許清顏。許清顏用證物袋封好,在標籤上寫:法庭外走廊提取,證物持有人為被害人親屬關係間接關聯人員。不是嫌疑人,是間接證物。這枚被摔碎的銅牌後來被老工匠確認過——鏈節內側被平頭銼打磨過的位置原本的確刻的是五個字。被挫掉之前,那五個字是鐘聲不再響。不是預言,不是詛咒,是一個人把自己的信念刻在鏈子上戴了很多年然後親手挫掉。挫掉以後她瘋了。她兒子至今不敢讓她在清醒的時候碰到這張銅片。林川在備忘錄裡把這句話寫在了237-3的最後一行。不是線索,是解釋。解釋為什麼有人在看到自己母親做過的事以後選擇把那五個字挫掉,然後用下半輩子把所有靠近這片舊實驗用地的年輕人一個接一個推進那條沒有防護欄的窄道。他不是在保護兒子,他是在用管理的方式替自己處理掉那些會讓他想起他母親的人。他說沒有證據。但他挫掉那五個字的時候,骨頭裡是有迴響的。許清顏把那個舊揹包放進證物間的時候,在標籤上寫了三個字:待認領。不是不打算起訴,是覺得總有一天會有人走進來說這是我的。那個人也許不是他本人,也許是那天請假沒來讓他幫忙收下傳票的同事。不管是誰,這個東西現在已經不用再被存在網咖儲物櫃最裡面積灰了。旁邊放著那雙舊帆布鞋,旁邊放著那根斷鞋帶。三樣東西排成一排,不需要任何說明文字。這就是一個年輕人被捲入這場頂罪案之前留下的所有痕跡。他馬上就要出來了。這些東西在等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