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宣判與裂痕
一個月後,陳啟明案正式宣判。危險駕駛、肇事逃逸、教唆作偽證、毀滅證據,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旁聽席上比開庭那天多了很多人——記者,自媒體,還有一些曾經在騎手群裡轉發過閆磊那張兼職培訓合影的騎手。他們穿著外賣服坐在最後一排,沒有鼓掌,沒有拍照,只是安安靜靜地聽完了判決書全文。宣判結束後有個年輕記者跑到法庭外面攔住一個騎手問他什麼感受,那個騎手把頭盔摘下來擦了擦,說以前送外賣的被車撞了從來沒人替我們查過司機是不是找人頂的。現在有人查了。他把頭盔戴回去,走了。說了這句話就夠了。
閆磊作為從案共犯,因被脅迫且主動交代關鍵事實,從輕處理、判處緩刑,當庭釋放。他從被告席上站起來的時候腿軟了一下,差點沒站穩。他母親從旁聽席衝上去扶住他,兩個人抱在一起哭了很久。她沒有說什麼安慰的話,只是反覆用拇指搓她兒子後背上那件襯衫的領口——那是她縫的,袖口不齊,釦子是新的。
陳國強當庭表示上訴,並透過律師向媒體放話,要追究林川侵犯隱私——行車記錄儀音訊、陳啟明的社交照片、4S店的維修記錄,林川一個都沒有權利獲取。許清顏當天下午就在支隊的會議室把所有物證的獲取流程重新補簽了一遍。程式上沒有任何漏洞——行車記錄儀資料修復是在獲得搜查令後由技術組執行的,社交截圖是證人蘇曼主動提交的,4S店維修單在周國棟簽完協助檔案以後就納入了林川作為專案組臨時顧問的合法調閱範圍之內。她把每一份法律文書都影印了三份。一份歸檔,一份發給了陳國強的律師,還有一份她放在林川電動車的後座底下。沒有給他看。他知道他遲早會自己翻到。等他翻到的時候他會發現這份法律文書的末頁有一行她用鉛筆寫的小字——陳啟明的照片、行車記錄儀和簡訊,你無權獲取。但你有人證、物證、痕跡、指紋、車轍印、磨損、餐單、帆布鞋、斷鞋帶、舊揹包和那根從網咖儲物櫃裡翻出來的法院傳票。你不需要侵權。你本身就已經站在法的裡面。
晚間新聞播報這條案件的時候,蘇曼坐在新出租屋的沙發上,手裡端著杯熱水,看著螢幕上閃過的林川側臉。新聞鏡頭只拍到他走出法庭的時候被一群記者圍住,有個記者把話筒遞到他面前問——你為什麼管閆磊叫閆磊,而不是叫被告人。林川停下來看了那個記者一眼,說因為他有名字。蘇曼聽見這句話的時候慢慢把水杯放在茶几上,拿起遙控器,沒有關掉電視。她只是把它又調大了一格。窗臺上那個本子還翻開在第一頁,空白的那一行她還沒有寫。但她剛才去廚房倒水的時候路過窗臺,用指尖在那一行的邊角按了一個很輕很輕的凹痕。不是字,是起點。宣判結束以後周國棟沒有立刻離開法庭。他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把陳啟明案的所有卷宗重新翻了一遍,翻到許清顏寫的那行備註——被告用最便宜的訂餐小票簽下自己真名。他在旁邊用鉛筆加了一句話:此人從未成年時期就習慣用他人的勞動力替他自己的行為買單,他一輩子不會為任何一頓飯花超過二十塊錢。這行字後來被寫進了檢察院的內部通報,不是為了貶損,是為了行為模式的定性。一個習慣把別人的命折算成月供的人,不會忽然在某一天變得慷慨。他只是換了一輛更貴的車繼續撞,把補償從三萬提高到十二萬,賠償金的漲幅比房價快。陳國強上訴的訊息傳出來以後,騎手群裡炸了鍋。小胖在群裡發了一長段話,打了好多錯別字,但意思很清楚——他上訴是因為他不覺得自己錯了,他覺得替他兒子擦屁股是當爹的本分,他把別家孩子的命擦掉的時候從來不看那行字。老陳沒有說話,只是在群裡轉了一張照片:是他新換的泡沫箱,箱底乾乾淨淨,旁邊放著林川那本薄冊子。冊子翻到閆磊那頁,旁邊有老張用筆記下的一句話——此人已於若干小時前當庭承認自己不是肇事司機。老張不是警察,他只是在幫林川做備忘錄的時候順手把這件事記下來了。他寫字很慢,有些筆畫是歪的,但每一個字都落在格子裡。趙大海那天晚上給林川打了個電話,說川哥我今天去接閆磊他媽下班,她在洗衣房領了這個月的工資,走了兩步忽然停住跟我說等一下,然後又回去問領班能不能預支下個月的衣裳清洗費。領班說為什麼。她說下個月她兒子要來幫她搬東西。我以前都是自己搬的,搬到腰痠就停下來坐在洗衣房門口歇一會,她想下個月不用歇了。趙大海說到這沒忍住,在電話那頭吸了一下鼻子。林川說你幫她預支了沒有。趙大海說預支了,我偷偷墊的,她不知道。我說洗衣房這個月業績好,下個月的清洗費可以提前領,她信了。許清顏把那份補籤的法律文書影印件放進林川電動車後座底下的時候,順手把他座位底下那張被折了很久的紙條翻出來看了一眼。紙條上寫著老張從閆磊母親那裡轉述的話——小磊以前跟我提過,說他跑兼職的時候見過一個騎手,手上有疤,騎得很快,別人都在等單的時候他在看地圖。他不敢跟那個人說話,但他覺得那個人應該是個好人。許清顏看完以後把紙條摺好放回去,沒有告訴林川她看過。但她在那份法律文書末頁多加了一行鉛筆字:陳啟明的照片、行車記錄儀和簡訊,你無權獲取。但你有人證、物證、痕跡、指紋、車轍印、磨損、餐單、帆布鞋、斷鞋帶、舊揹包和那根從網咖儲物櫃裡翻出來的法院傳票。你不需要侵權,你本身就已經站在法的裡面。這一行字她寫得很輕,不是怕被人看到,是怕自己寫完以後又會覺得這種東西不該出現在正式文書上。但她還是寫了。因為林川以後翻到這一頁的時候應該有人告訴他,法律不認他那本薄冊子裡的貓、骨頭湯、紅繩和舊鞋帶,但法律認他今天坐在旁聽席上幫一個不敢說話的人說完了那句話。旁邊那個空位上本來該坐老張,但老張腿軟沒去。下次開庭,他會去的。那天晚上蘇曼在出租屋裡看完新聞以後沒有發訊息給任何人。她把手機放在茶几上,螢幕朝下,然後從舊紙箱裡把那件已經被她收了很久的舊工服拿出來又疊了一遍。疊到領口的時候看見那顆藍色的扣子——不是她釘的,她不認識這個顏色。但她沒有拆。她把釦子翻過來看了看背面,背面沒有線頭,是被很仔細地暗縫進去的。有人替她把這件工服修好了,沒有告訴她。她把工服疊好放回紙箱,然後在窗臺上那個本子的第一行寫下了一句話:謝謝你沒有變成他。寫完以後她合上本子,關了燈。窗外能看到遠處騎手站門口那棵梧桐樹的樹冠,樹上晾衣繩的痕跡已經快被新長出來的葉子遮住了。再過一陣子就看不見了。到時候樹冠會把那兩條勒痕完全包進去,然後繼續長高。周國棟那天晚上在辦公室把陳啟明案和陳國強舊案的所有關聯材料重新整理了一遍,然後將那本舊筆記本翻到林晚秋那頁,把旁邊那個鉛筆問號用橡皮擦掉了。他沒有寫下新的符號,只是在那頁底下貼了一張很小很小的白貓貼紙——是列印店老闆多年前印剩的最後一張。那張貼紙他放在錢包裡擱了幾年,一直不知道該貼在哪裡。現在他知道該貼在哪了。不是結案,是把一個已經不需要再問的問題用另一種方式留存在紙頁上。問號消失了,貓還睜著眼睛。窗外騎手站的燈還亮著,有人在洗泡沫箱,水聲斷斷續續。老陳還在等那個轉換頭充滿電。林川還在跑他今天的最後一單。那隻貓睡在巷子裡翻了個身。明天還有倒計時。林川跑完最後一單回到騎手站的時候已經快凌晨了。他把電動車停在那棵梧桐樹下,換了新轉換頭,充上電。然後從座位底下翻出許清顏塞進去的那份法律文書影印件,藉著站門口的路燈一頁一頁翻完。翻到末頁那行鉛筆字的時候停了一下。他把那行字看了好幾遍,然後把文書摺好放回去。沒有給她回訊息。只是在備忘錄裡把237-3後面那行字加了一個句號。不是結束,是這一句說完了。下一句還在編輯框裡。老張從值班室探出頭來問他餓不餓,他說不餓,但在老張轉身之前又說了一句——明天幫我把法院傳票那個舊揹包的物證照再拍一張,我想給閆磊他媽也留一份。她下個月不用自己搬東西了。那句關於預支清洗費的謊話不用一直說下去。因為下個月他真的會去幫她搬。老張說好,然後關上值班室的門,讓燈亮著。那條晾衣繩的影子在梧桐樹葉間輕輕晃了一下,像鐘擺。那隻貓還沒有醒。巷子裡很安靜,電動車充電器上的綠燈一閃一閃。林川坐在門檻上把今天所有沒來得及記的東西全部寫進備忘錄——閆磊在法庭上那句不想再頂了,陳國強摔掉銅牌的時候臉上不是憤怒是某種更深的恐懼,許清顏在文書末頁寫的那一行鉛筆字,蘇曼在新本子第一行按下的那個凹痕。記完以後他合上手機,抬頭看見梧桐樹上有片葉子慢慢地轉了一下,沒有風。是晾衣繩被樹皮包住之後,還在微微收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