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調解那天,周硯依舊不願離婚。
他坐在我對面,面前擺著厚厚一沓證據。
婚內轉移共同財產,侵犯我的著作權,長期與林梔保持越界聯絡,還有他在我流產當天隱瞞行程的記錄。
調解員問他還有沒有挽回婚姻的可能。
他說有。
輪到我時,我只說了兩個字。
“沒有。”
周硯攥著鋼筆,指關節發白。
“知意,我可以淨身出戶。”
“我不要你淨身出戶,我只拿法律規定屬於我的部分。”
“房子、車、股份,你都可以拿走。”
“我說了,我不要施捨。”
他抬起頭,眼睛裡全是血絲。
“那你到底要什麼?”
“自由。”
這個答案讓整個房間安靜下來。
他大概以為我會要錢,要道歉,要他和林梔徹底斷絕關係。
可我什麼都不要。
我只想讓他從我的生活裡消失。
調解失敗後,案件進入正式審理。
因為證據充分,法院最終判決離婚,並對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
《浮光》的著作權歸我所有,周氏集團和林梔需要承擔侵權賠償。
宣判那天陽光很好。
我走出法院臺階時,周硯從後面追上來。
“知意。”
我停下腳步。
他拿著那本深紅色的離婚證,手指一直在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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