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離婚庭上》第61章 顧曼拿出聊天截圖(1)

作者:寶兒晚·1個月前

顧曼把第一組聊天截圖發出來時,陳慧蘭的起訴材料剛送達她家。

截圖裡,陳慧蘭說:“你先拿去用,什麼時候方便什麼時候還。”

顧曼回了一個抱抱的表情,又說:“媽你放心,我賺了就給你買新的。”

顧曼配的文字是:母親自願支援女兒創業,後來因為林昭挑撥才反悔。

評論區很快吵成一片。有人說女兒借錢不還,有人說母親把錢送出去又反悔,更多人只看見“林昭”兩個字,順手把她的離婚舊事翻出來。

唐經理氣得把手機按在桌上:“母女倆為一百二十萬翻臉,她還嫌戲不夠大,非得把你拖進去。”

“她需要把這場官司講成顧家受害。”林昭把截圖轉給何律,“我不是當事人,不陪她湊這個背景。”

林昭讓何律把幾張截圖收進輿情證據目錄,又通知管理團隊不要在私下群裡評價案情。顧曼和陳慧蘭之間的借款糾紛,任何一句“我聽說”都可能被截出去變成新的口供。

顧曼的律師很快向法院提交電子聊天記錄,主張一百二十萬元中至少八十萬元是母親贈與,剩餘部分屬於家庭共同投資,不能要求她一次性返還。

陳慧蘭那邊也提交了一組聊天。

她還提交了一筆單獨的二十萬元轉賬。顧曼說這是母親替她支付的房屋定金,陳慧蘭卻拿出中介回執,證明定金後來被退回顧曼個人賬戶。顧曼收到退款後沒有把錢還回母親,而是分三次轉給了工作室的廣告投放和一名主播的合作定金。

她說顧曼每次要錢都承諾“下個月還”,還曾發過一張工作室流水錶,寫著“先把媽這筆補上”。兩組記錄看上去都是真的,區別在於前者只截取了情緒最重的幾句,後者把每次轉賬前後的對話都放了出來。

第一次證據交換沒有立刻確定誰在撒謊。

法官要求雙方提交原始載體、賬號登入資訊、完整聊天區間和轉賬對應說明。顧曼的律師提出,聊天記錄是陳慧蘭手機匯出的,可能被人為整理;陳慧蘭則說自己不懂匯出,只是讓鄰居幫忙拷到隨身碟。

兩個人都開始往“我不懂”上退。

法院指定的電子資料鑑定機構在第三週給出初步意見。顧曼提交的那組截圖,圖片本身沒有明顯改圖痕跡,但相鄰訊息存在時間跳躍,前後視窗邊界也不一致。她把“我賺了就給你買新的”前面的兩段催還資訊裁掉了,不能單憑這組截圖證明贈與。

鑑定人員沒有用“造假”兩個字,只寫了“存在選擇性擷取,不具備完整性”。

顧曼看到結果後,第一反應是發語音罵律師。

“你不是說截圖夠了嗎?現在怎麼又要原手機?我哪裡知道那些舊訊息還在不在?”

律師把檔案重新翻給她看:“法院要的是完整記錄。截圖不是不能用,是證明力有限。”

“那我把手機給他們,他們是不是連我以前和林昭的聊天也能看?”

“與案件無關的內容可以申請遮蔽,但不能由你自己決定刪。”

顧曼把手機攥得很緊。她過去習慣把一個畫面剪成自己需要的樣子,誰問原始檔案,她就說別人不信任她。

這次法院沒有把“我不想給”當成理由。

陳慧蘭那組完整聊天也沒有全站在她這邊。

鑑定人員從她的雲端記錄裡找出兩段早於第一筆轉賬的語音。陳慧蘭對顧曼說:“我給你的錢不用打借條,咱們母女之間不用那些東西。”

三個月後,她又發了一句:“賬面上先寫借款,稅務和工作室流水好看。”

陳慧蘭聽到這段語音時,臉一下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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