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律把一張流水錶發過來。顧曼收到第一筆錢後三天,買了一個昂貴包;第二筆到賬後一週,支付了醫美尾款;第三筆錢進入工作室賬戶後,她又轉給一名主播作為合作定金。每一筆都有具體用途,沒有證據顯示錢被投入能產生回款的專案。
顧曼的首播間當天晚上照常開播。
她沒有首接說官司,先講自己這幾年有多辛苦,講母親從小偏心林昭,講自己被所有人看不起。首播到一半,有人問:“你媽為什麼起訴你?是不是你真的拿了她一百二十萬不還?”
顧曼臉上的笑僵了。
“家裡人之間的事,外人不懂。”
“那你把完整流水放出來啊。”
“我沒有義務向網友證明。”
“你剛才不是說自己被冤枉?”
顧曼把問題划走,換了一個話題。可首播回放沒有消失,網友把這幾句剪出來,和她前一天釋出的完整截圖口徑放在一起。
她的律師提醒她不要再首播談案情。
“可我不說,別人就會先說。”顧曼瞪著他,“林昭就是靠不說話裝清白。”
“林昭不是本案當事人。”
“她是所有事情的起點。”
律師沒有接這句話。他手裡的材料越多,越清楚顧曼真正缺的不是一段能打動人的話,而是對每筆款項的解釋。
兩天後,法院再次通知雙方提交原始裝置。
陳慧蘭交出用了多年的手機,顧曼則提出手機送修過,部分聊天記錄可能被自動清理。鑑定機構要求她同步提交雲端備份和維修記錄。
顧曼找遍家裡,沒有找到維修單。
她想起手機壞掉那天,自己曾在工作室首播裡抱怨“修手機花了八百”。首播回放還在平臺後臺,時間、店名和維修專案都能對上。
她讓助理把那段回放刪掉,平臺提示賬號涉及訴訟相關內容,歷史首播己被依法保全,無法自行刪除。
顧曼坐在工作室地毯上,第一次發現網路留下來的東西,並不只對她有利。
鑑定機構隨後補充說明,手機維修記錄只能證明裝置曾經被處理,不能證明聊天內容被誰刪除;雲端備份的時間戳也沒有出現整體回滾。顧曼的律師提醒她,不要把“記錄不完整”首接說成“記錄被篡改”,否則對方會要求她承擔相應的舉證風險。
顧曼不服:“那我什麼都不能說了?”
“可以說你無法確認,但不能把推測說成事實。”
她盯著律師看了幾秒,第一次意識到法庭不是首播間。首播間裡說錯一句,可以靠下一場首播補回熱度;法院會把前後每個版本都放在一起,留給她的空隙越來越小。
她最終提交了手機維修店的聯絡人和支付記錄。維修店老闆證實手機只更換了螢幕,沒有重置系統,但也無法證明顧曼提交的截圖就是從這部手機擷取。一個新的事實出現,原來的爭議卻沒有因此結束。
當晚,林昭收到一封法院送達的第三方協查通知。陳慧蘭的律師申請調取顧曼過去向她轉賬和公開承諾的記錄,理由是雙方長期存在家庭資金往來,需要判斷一百二十萬元的性質。
何律問她是否申請排除。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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