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面刻著一個名字。
林小雨。
正是沈憐藏在車站儲物櫃裡的那件病號服上的名字。
“她是十八號?”
沈憐搖頭。
她指向牆角。
那裡刻滿了小字。
林小雨、周晴、趙瑤。
每一個名字後面都跟著一個日期。
最早的一個,在十八年前。
最晚的,就在三個月前。
沈憐摸著那些刻痕。
“十八號不是第十八個病人。”
“是第十八年。”
我後背一陣發寒。
這條產業鏈已經運行了整整十八年。
火災現場的女孩,只是其中一個。
而沈憐筆記裡的十八張標籤,對應的是十八年裡被選出來的證人。
每一年,都會有一個最難控制的人被抹掉身份。
調查人員在暗格裡找到一本值班記錄。
七年前那一頁寫著:
十八號,林小雨。
攝影助理。
燒傷,意識清醒。
多次聲稱看見葉姓女子進入暗房。
下方還有一行轉運記錄。
三小時前,林小雨被送往城東廢棄碼頭。
沈憐迅速拿出手機,安排人封鎖碼頭。
。字行一有還面背錄記到意注卻我
。過探來人有,天二第的院養療進送被雨小林,前年七
。葉是不名簽
。親母是
。前面到舉錄記把我
”?嗎次一過來只說是不你,媽“
。去失間瞬臉張整,名簽著盯親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