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六歲。
十六歲,己經被人當豬稱過了。
後來高考我想走藝術的道路,從小我就唱歌好,音樂老師也說我嗓子條件好,不學可惜了,建議我去考市裡的藝術班,學費比普通高中貴一截,還有住宿費、琴房費、資料費。
我後媽聽了差點把桌子掀了:“學什麼藝術,家裡哪有錢供你唱歌跳舞?你妹妹剛出生,奶粉不要錢?尿不溼不要錢?你爸那個修車攤一天掙幾個鋼鏰你不知道?”
她說的不是沒道理,確實沒錢,但我就是想學,說不上為什麼,可能是覺得唱歌的時候可以不看這間漏雨的平房,可以不聽她唸叨二十萬,可以不想那張照片上的碎花裙子。
我爸坐在門口修他的舊腳踏車,鏈條拆了一半,機油滴在門檻上。他一聲不吭,把螺絲一個一個擰回去,擦手,拄著柺杖站起來,一瘸一拐地往屋裡走。
我以為他去上廁所,沒在意。
第二天他拄著柺杖把我送到聲樂老師家門口,從口袋裡掏出一沓錢,全是一百的,皺巴巴的,用橡皮筋捆著,遞給我的時候手有點抖。
“爸就這麼多,你先學一個月。”
後來我才知道,他把修車攤攢了好幾年的私房錢全掏出來了。
每個月的零頭都壓在枕頭芯底下——跟我一樣,愛往枕頭芯裡藏東西。
那是他這輩子唯一一次不聽我後媽的話,也是他這輩子最像爹的一次,這也是為什麼後來他病了我管他,不是孝順,是還賬。
他瞞著我後媽拿了自己所有的錢來給我當學費,這份情得還。
但我那個後媽不知道錢是誰出的,到現在也不知道,她以為是學校的助學金,或者是哪個善人捐的,她要是知道錢是從自己老實老公掏出來的,估計會把家掀個底朝天。
後來我考上了京北藝術學院。
在這個縣城裡是件不小的新聞,鄰居都來說恭喜。
我後媽站在門口磕著瓜子皮,陰陽怪氣地說去了大城市可別忘了本,以後賺了錢要想著家裡人,尤其是你妹妹。
她把“家裡人”三個字咬得特別重,家裡人的意思是我那個同父異母的妹妹——她生的女兒,跟我沒有半點相像,長得一臉尖酸刻薄相。
我在心裡想我賺了錢第一件事就是讓你看看我有多有錢,然後一分也不給你。但沒說出口,說出來就走不了了。
再後來就是我爸病了,我休學了,去了金碧輝煌。後面的故事不用說了。
今年過年不回去了。
家裡人多,她孃家那幫親戚都來,她這張嘴又閒不住,恨不得把我從小到大的事全抖落出來。現在懷著孕回去,她能繞整個縣城吆喝三圈——說我不知道有了誰的野種,現在連自己種的爹都找不到。
現在我每個月給我爸打錢,都首接劃到醫院的賬上,不經她的手,不然我爸想買個輪椅都得先求她。
這些事我以前不提,是覺得提了也沒用,隔著幾千里地,我跟她吵贏了也沒意義,但現在更不想提了,懶得跟她費那口舌。肚子裡的孩子要緊,不能動氣。
這些破事兒,我沒給周清逸說過,他在那樣順利無憂的人生裡成長起來的,聽到我這些事兒只會添堵吧。
我從未想過讓他可憐我,這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是他愛我。
無論我用什麼骯髒手段,爬到他腳下,我都會讓他扶著我站起來,和他並肩而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