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金絲雀的那些年》第40章 身世(1)

作者:香辣菠蘿包·1個月前

金姐靠在暖氣片旁邊,手裡捧著杯熱水,問我過年回不回家。

窗外的雪下了停,停了下,斷斷續續好幾天,把樓下那條窄街糊成一片灰白。

回家。

這倆字對我來說一首挺陌生的,不是那種“離家太遠想回去”的陌生,是那種“壓根不知道該回哪兒”的陌生。

我家在南方一個縣城裡,名字就不提了,反正是那種地圖上要放大好幾倍才能找到的小地方,縣城只有兩條主街,一條賣菜,一條賣雜貨,我家住在賣菜的那條街後面,幾間平房,門口有棵歪脖子槐樹,夏天落一層黏糊糊的樹膠,冬天光禿禿的,枝丫戳著天,像根倒插在地上的掃帚。

從小,我爸睡裡間,我睡外間的木板床,中間隔了塊布簾子,廚房是後來在門口搭的,一下雨就往裡潲水,我爸用塑膠布蒙了好幾層,還是漏。

我沒見過我媽,準確的說是我不記得,她走的時候我太小,大概三西歲,腦子裡連個模糊的輪廓都沒留下。

後來我問我奶奶,我媽呢。

我奶奶一邊擇菜一邊頭也不抬地說:跑了。

她沒用什麼委婉的詞,沒說“走了”、“不在家”、“出門了”,就是跑了,那語氣跟我後來說“家裡的貓跑了”差不多——平淡,不耐煩,好像在說一件早就該發生的事。

我從我爸那個掉漆的舊抽屜裡翻出一張照片,是我唯一能找到的一張。照片上有個很美的女人抱著一個小嬰兒,站在那棵歪脖子槐樹下面笑,笑得很淡,嘴角微微翹著,眉眼彎彎的,穿一件碎花裙子,頭髮披在肩上。

好看。

不是那種縣城婦女的好看,是那種跟你周圍的空氣格格不入的好看——皮膚白得不像本地人,五官比鎮上照相館裡掛的模特照還精緻,她懷裡那個嬰兒眉心有一顆痣,我眉心也有一顆。

所以這大概就是我。

她抱著我。

我對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想努力記住她的樣子,她看著鏡頭的樣子很平靜,好像懷裡抱的是別人家孩子。

後來我把照片藏起來了,藏在枕頭芯裡面,沒讓我後媽發現,後來無數次的深夜我都偷偷從枕頭芯裡把這個照片拿出來,然後用手電筒在被窩裡照著看,這女人太美了,美到跟我爸完全不搭。

我爸是個瘸子,右腳小時候被拖拉機碾過,沒錢治,落了個殘疾,走路的時候鞋底磨得一邊高一邊低,他在街口修腳踏車,手永遠洗不乾淨,指甲縫裡全是機油。長得也不好看,也不怎麼會說話,老實巴交的,連買菜都不會砍價。

這麼個男人,娶了那麼美的女人,她肯定不是自願的。

長大後我偶爾會想,她後來去了哪裡,有沒有再嫁人,有沒有再生孩子,會不會偶爾想到我。但也就是想想。她留在我生命裡的東西除了這張照片,就只剩眉心這顆痣了。

我爸後來找了後媽,大概是我上小學前後的事兒。

她跟我爸倒是非常配——兩個人站在一起,一看就是兩口子。

她也普通,普通得從頭到腳沒有一處值得多看一眼,但她自己不覺得,她覺得自己挺了不起,因為她嫁進來的時候帶了兩床棉被和一臺舊彩電,算是“帶資進門”。所以從進門第一天起,她就覺得這個家欠她的,尤其是我。

我媽那事兒,她覺得我走了我媽的老路——長得好,不安分,遲早要跑,所以得趕緊把我賣了,省得砸手裡。

“林風這丫頭越長越出挑,你看她那眉眼,跟她媽一個模子刻的——長大了肯定能賣個好價錢。”

這句話從我十來歲起就一首掛在嘴上,說的時候不避人,當著我的面,當著鄰居的面,當著她孃家那幫人的面。

好像我己經不是個人了,是頭養在後院的豬,等膘夠了就牽出去賣。

我們家那邊的彩禮大概十萬,她覺得我怎麼也得值二十萬。為此上高中的時候,她給我定過一門親——鎮上一個殺豬的兒子,家裡有三層樓,願意出十八萬,離二十萬還差兩萬,她猶豫了好幾天,最後嫌人家給的少,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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