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軍旗歸位
“玄衡”二字出口,照魂鏡中的清塵猛地撞向鏡面。
鏡中魂影被命釘鎖住,無法離開,卻仍撞得整面鏡子嗡嗡作響。那不是憤怒,而是恐懼。
韓崢只說了三個字,舌上傷口便再次裂開。醫官立刻為他止血,不許他繼續出聲。謝昭寧沒有逼問,只讓錄事官將證詞寫下,再由韓崢按下指印。
五年前帶人截殺軍報、奪走備用印模的首領,就是如今掌管祈禳司的玄衡國師。
可一個名字還不足以定罪。
大理寺連夜調取玄衡五年前的行蹤檔。祈禳司舊冊記載,他當時正在京郊主持一場軍魂祈禳,地點距離韓崢遇襲之處不足二十里。隨行人員名單被撕去半頁,剩下的名字裡,赫然有清塵。
裴硯之命人將殘頁、韓崢證詞與別院藥賬一併封存,沒有立刻進宮拿人。
玄衡深受皇室倚重,僅憑一名重傷證人的指認強闖祈禳司,只會讓他藉機銷燬更多證據。眼下更重要的,是先把沈家從那封偽造軍令下徹底解出來。
次日,兵部與大理寺共同重審五年前通敵案。
鎮北侯與兩名沈將軍尚未回京,只以邊關軍印、兵部文書和五名舊部證詞參與複核。朝廷正式確認:所謂通敵軍令系備用印模翻鑄偽印後製造;韓崢並非畏罪潛逃,而是在押送揭發糧草調包的密報途中遇襲失蹤。
原案中以偽軍令為基礎作出的羈押、停職與待罪命令全部撤銷。
沈家由通敵嫌犯,改列為軍令偽造案、軍報截殺案的受害者。
兵部同時向邊關發出六百里加急公文,恢復鎮北侯與兩名沈將軍的軍務許可權。此前因通敵案凍結的軍餉、撫卹與糧道也重新核驗,但並不直接交回沈家,而是先由戶部、兵部和軍中三方清點,防止真正被侵吞的銀糧再次借“補償”之名消失。
韓崢的名字也從逃兵冊移出。與他一同押送密報卻死在京郊的十一名軍卒,不再記作從犯,而改記為因公殉職。家眷五年來被停發的撫卹,由侵吞暗賬中追繳,不讓國庫替真正作惡的人遮掩代價。
判令沒有誇讚沈家忠烈,也沒有把五年的損失用一句“沉冤得雪”輕輕帶過。大理寺另立名冊,追查被偽案牽連而死的軍卒、失去撫卹的家眷,以及當年被迫改口的證人。
做錯的判決必須一筆筆糾正,不能只給活著的權貴恢復名聲。
午後,謝府祖祠地宮重新開啟。
第五棺仍由皇城司封鎖,棺蓋上的裂痕已經貫穿首尾。染血軍旗鋪在棺中,旗面恢復大半赤色,只有旗杆附近還纏著幾縷黑氣。
韓崢堅持親自前來。
他不能行走,也不能說話,便由四名舊部抬入地宮。醫官擔心他的心脈撐不住,他只在紙上寫了一句:旗不能由旁人替我還。
五年前,他奉命護送軍報,也奉命守住這面隨行軍旗。
軍報藏住了,旗與他的生魂卻被一起扣進黑棺。只要軍旗仍被當成通敵罪證,死去同袍便仍是叛軍,他這個守旗人也永遠回不了軍籍。
謝昭寧沒有替他取旗。
她只將燈甲壓在棺沿,隔開最後幾道試圖纏回韓崢魂魄的黑線。
韓崢俯下身,雙手握住旗杆。
第五棺立刻發出一聲尖銳撞響。棺底浮出五年前的軍籍名冊,韓崢的名字被硃筆劃去,後面寫著“潛逃叛軍”。
他抬起傷痕累累的手,一點點擦去那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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