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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放在南城留了下來。
白天去市場搬貨,晚上就來鋪子門口乾活。
我不趕他,也不理他。
第六天,林霜找到這裡。
她沒有哭,也沒有求。
她把一張轉賬承諾書拍在桌上:“陳放答應給我二十萬開美容店。錢從新店預算裡出。現在店不開了,這筆錢誰給?”
我看著她:“誰答應的,找誰。”
陳放從後廚出來,臉色沉下去:“我跟你說過,結束了。”
“你一句結束,我兩年就沒了?”
林霜舉起手機:“房子、戒指、孩子,哪一樣不是你主動給的?現在想當浪子回頭,把我一個人釘死?”
她不是來替我揭穿真相。
她是來討債,也來搶回陳放。
她盯著我,忽然笑了。
“那晚也是我故意灌你的。我摸到戒指,知道它是給我的,卻偏說他要向你求婚。我想讓你醉得不省人事,再逼他當著你說清楚。”
她以為我直到現在才知道。
所以這番話不是坦白,是炫耀。
林霜從一開始就想踩著我的期待,逼陳放在我們之間選一次。
陳放壓低聲音:“承諾書沒有法律效力。”
“那錄音呢?”
林霜點開檔案。
陳放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來。
【姜禾適合結婚。她能守店、照顧我媽,真出了事也扛得住。】
【你不一樣。跟你在一起,我才覺得日子有意思。】
【等新店開起來,房子和店都少不了你的。名分別逼我。】
每一句,都是他在不同日子裡用來哄林霜的糖。
如今拼在一起,像一份對我的判詞。
陳放伸手去搶手機,林霜躲開:“你怕她聽?”
”。瘋發續繼你怕我“
”?瘋發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