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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見瑜眼裡,明藍像一個奇蹟。
這種奇蹟並不只體現在她的大膽以及超前的投資眼光上,還有一種他難以企及的、率性又誠摯的生命力。她像一株玫瑰,被人從土裡撅出來時柔弱的花瓣蔫蔫地打著顫,結成鹹菜乾似的一縷,讓人誤以為她經不住風霜,馬上就要死掉了,可一旦重新碰到泥土,她又會重新煥發出茁健的姿態,甚至又有餘力揮灑怡然的香氣惠及其他人。
國外的天總是陰陰地下著雨。
他在國內常忙得團團轉——家裡本來想讓兩個孩子都繼承家業,各自負責不同的公司,但方懷鈺對漂亮的飾品沒興趣,夢想是讀法學從政,為此還鬧得幾乎和家裡人決裂。為了支援妹妹的夢想,他只好一個人挑起了兩個人的職責。
忙碌的間隙裡,他偶爾會飛到明藍所在的國家,以操持分公司的事情為藉口見上她一面,和她一起不打傘在陰雨綿綿的街道散步,看周圍古老的建築在雨幕下安靜矗立,而雨水像化開的糖絲將他們包裹成甜蜜的繭。
天空飄下一點點雪粒,觸掌即融,那年冬天的初雪來得比往常要早,當時他們剛好走到中央大街。
明藍伸開雙臂,像一朵攤開的蒲公英,在初雪下旋轉起舞,快樂地彎著眼睛朝他笑。
她的眼睛很好看,因為天然上挑的弧度,就算不笑時看起來也總是帶著笑意的,笑起來更不得了,他的心像透明的玻璃珠一樣在她線條起伏的眉眼上滑來滑去,來回翻滾。
街頭歌手收拾著音響裝置打算回家了,她轉頭,臨時起意,對方見瑜說“欸,我唱歌給你聽吧?”,說完走上前,和對方交涉了幾句,不知說了什麼話哄得歌者咯咯直笑,把話筒讓給了她。
她唱的那首歌叫什麼,方見瑜記不太清楚了,因為注意力並沒有在那上面,只記得初雪越下越大,紛紛揚揚的雪點積上她的睫毛與發頂,像霜雪積上樹梢,而她的眉眼溫暖如朝陽,融化了那年十一月皚皚的雪幕。
在一座陌生的城市因一時興起就在街邊唱起歌——這是他一輩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
他不可能做到的事還有很多,比如在公司董事會那群老古董闆闆正正向他陳說“這不能做”“那太冒險”的老舊觀念時,礙於父母的面子,不好直接抹臉離開,可明藍好像從來沒有這種顧慮。
那次她剛好回國為方毓歆慶生——她就是這樣一個人,雖然跟家裡決裂了,覺得他們的錢來源很髒,不肯再跟家裡同流合汙,卻還是會記掛著家人的生日,特意買了機票,坐上十幾個小時的飛機,就只是為了回家當面對媽媽說一句生日快樂。
慶生完畢,順路拐去他的公司看他,無視了前臺說的“女士,您需要預約才能……”,徑直來到他辦公室那一層,剛好看到他在會議室裡疲憊地揉著太陽穴聽老傢伙們大放厥詞。
她趴在會議室連通走廊的視窗,吹了個腔調十足的流氓哨。
九曲十八彎的哨音,因其不協調的下.流而勾得會議室裡所有人都朝她看過去。女孩子懶洋洋地趴在窗臺上,鞋尖點地,像一隻伸懶腰的波斯貓。
“不好意思,打斷一下……”她挑挑眉,伸出修長的手指隔空點住他,笑盈盈地說,“我需要跟你們借個人。”說完走進來,當著大家的面,毫無顧忌地拉走了他,理所當然到彷彿這家公司也是她開的。
他得以從烏糟糟的會議室裡解脫出來,雖然後來捱了家裡人一頓訓,被父母批評說“不夠穩重”“簡直是胡來”,不過那又有什麼關係?
明藍是他循規蹈矩的生命中一個美麗的意外,她闖入他的生活正如彼得潘在某個晚上闖入溫迪的家,說要帶她去永無鄉。
喜歡上她是一件毫不費力的事,他甚至偏激地覺得全世界的人都應該來愛她。
可他也知道他們之間大概是有緣無份,不僅因為父母對她充滿排斥,且他的慣性總是在追尋一種安全的、符合他當下身份地位的生活,還因為她從來沒有一刻真正屬於過他。
她從不屬於任何人。
像天上的雲,飄來飄去的除了落腳點,還有永世不得安寧的心——浸泡在黴菌裡,滴滴答答地下著不致命卻也不見放晴的濛濛細雨。
明藍決定要去阿匹威斯的時候,他除了驚訝,也有一股“果然”的塵埃落定感。
他開玩笑說她要去做托爾斯泰式的人物,未說出口的話在央求她不要去,同時又清楚地知道她一定會去的,就像他清楚明藍一定會拒絕他的求婚。
去做一件一定會失敗的事不符合他慣常的人生設定,可如果每個人都按照自己原有的設定走,那未免也太無趣了。與她相處的這兩年,他也許有什麼東西被她悄然改變了,也許沒有,只是,起碼此時此刻,他願意為了追尋那一點點虛無縹緲的東西破例出格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