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了?我什麼都沒說吧?別太較真啊小子!”老頭搖頭晃腦,“我這不是驚訝嗎?奇了怪了,只要你是個男的,只要你喜歡女的,你就不可能不想女人,大家都是男的,我能不知道嗎?啊?咱男的說白了就和公畜差不多……”
受到本能慾望驅使,很多時候純粹是激素的動物。
然而江徹從小開始就對閹割自己的慾望一事十分熟練了。他不能讓自己有多餘的慾望,小到交朋友的慾望、玩樂的慾望、偷懶的慾望,大到掌控自己人生的慾望——一絲一毫多餘的慾望都無需有,否則他會感到痛苦。
老頭在他身後大談特談自己的戀愛經,說人一輩子如果不在愛情上栽一次,總歸是不完整。江徹懶得再聽,放下酒碗,逆著風迎著月亮,打算回到甲板下休息。
離開前,海風搖搖晃晃送來對方煞有介事的話,他說,人成年後會愛上的,恰恰是童年所缺失的。
後來江徹回憶他與明藍相識相處的軌跡,發現他當時不屑一顧的那句話卻在他身上得到了完整的應驗。他童年所缺乏的所有東西恰恰都是明藍所擁有的,而她偏又是個大方的人,習慣把自己富餘的能量洋洋灑灑分享給別人,他也從她那裡得到了不少廕庇。於是就像詛咒一樣,她奪走了他的一切,又將它們大方地還回來。
仇人成為恩人,他常常覺得自己像個病入膏肓的斯德哥爾摩患者。
很難說清楚對明藍的態度是什麼時候開始發生轉變的,最初在明家工作時,江徹確信自己對她的感情是一種混雜著敵意的羨慕與不理解。
看她笑覺得難受,看她哭覺得難受,看她不笑不哭心不在焉發呆時也覺得難受。
明藍在過一種與他截然相反的人生,他奇怪世界上怎麼有人能活得如此隨性和自由,哈哈大笑時不需要在意場合,哭的時候也不用擔心哭聲會驚擾父母的心情,想發呆就發呆,想愣神就愣神,因為沒有幹不完的家務活在她的時間表裡滴滴答答追著她跑,一腳將她從安全無害的兔子洞裡踹入現實。
她的時間既廉價又金貴,有大把大把的快樂可以揮霍。
更令他難受的是她天然對人不設防的能力,因為沒有被傷害過,所以信任也可以給得毫無芥蒂,類似沒捱打過的小孩看到父母揚起手,第一時間不是躲,而是give five。
他對她的關心需要精湛的演技加持,才能表演得不攜帶忌恨情緒,而她對他的關心卻直白純粹且熱烈到沒有一點點虛偽。
那群不學無術的初中小孩把泥團砸在他身上時,他其實沒有太大感覺,真正有情緒波動反而是明藍替他出頭時,她走過去,攤開手,把那個蹲在地上的男孩的腦袋一掌按進了泥坑裡。
生平第一次被人如此堅定地維護,卻偏偏來自他仇人的女兒。
覺得感動嗎?還是諷刺更多?
他說不清楚。
替她用牙籤細細清潔指甲縫裡的黑泥時,突然第一次發現她的手很滑也很白。
跟他粗糲的指腹與虎口處因擰衣服而留下的薄繭不同,她手上連持筆寫出的繭子都沒有,滑嫩得像細潤的白瓷,指甲蓋也透著健康的粉。他用牙籤的尖端仔細挑開她手上僅有的汙泥,想到這些泥土是為了維護他而染上的,靈魂忽然過電般顫了顫,一邊說著關心的話,一邊卻用了極大的意志力,才勉強剋制住親手用黑泥一寸寸塗滿她手心,將她弄得更黑更髒的陰晦渴望。
“……身在你這個位置更應該謹言慎行,不值得為了這點小事把自己的未來也搭進去。”他皺眉,明顯不太認同地說,“小姐,這次是運氣好,對方沒那個膽子,萬一……”
沒有萬一。
明藍在面對他時,好像從來不講求“萬一”兩字。
她十三歲他十九歲那年,他還在安保公司學習,為了鞏固在公司學到的技能,晚上回家後常在明家健身房裡練習。明藍有時候看到,會故作輕浮地吹個口哨,然後趴在窗臺上欣賞。他搞不懂她小小年紀腦袋裡裝的都是些什麼,通常都不予理會。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他用臂力棒練臂力。晚間他披著毛巾從花園小徑步行回佣人房時,她忽然從二樓陽臺冒出頭,問他練臂力是為了什麼。
練臂力當然有很多用處,江徹隨意挑了一個,說:“遇到危險時能接住你。”
結果她揚眉咯咯笑起來,說:“真的呀?”
十九二十歲時的明藍頑皮程度已經收斂了很多,但她十三歲時還正處於貓嫌狗厭的年紀,能幹出把同學坑蒙到山裡看流星雨的事,自然也能幹出些其他的驚世駭俗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