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知道的那些事》第20章 劉德厚的院子(1)

作者:哈嘍豆豆·23天前

立案之後的幾天,日子過得很安靜。陳美蘭沒再來過,方主任那邊也沒有新訊息。林梔照常上班,一切都和以前一樣,但她心裡擱著一件事,擱了好幾天了。

那天從公證處回來,工作人員說遺囑沒有公證,如果有人質疑真實性,可能需要筆跡鑑定。當時她滿腦子都是王桂芳是誰,後來找到了王大媽,這件事就暫時放下了。但冷靜下來想一想,遺囑有沒有公證是一個問題,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她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院子的產權人是不是姥爺?因為在她小時候,偶爾聽到大人會談論這件事,可是她不懂這些,也不感興趣,而且她也從來沒有見過房產證這種很重要的東西。她小時候從來不問家裡的事,姥爺姥姥說什麼她就聽什麼,大人不提的她也不問。後來長大了,不問成了習慣,好像問了就打破了什麼規則似的。

她決定中午吃飯的時候找姥姥問一問。

“姥姥,咱家院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姥姥轉過頭看著她,說不是買的,是換的。

“換的?”

姥姥說姥爺年輕的時候在隔壁鎮上坐堂,住的是租來的房子。後來認識了二姨陳美芳的老公公劉德厚。劉德厚在平安巷有這套院子,但他在隔壁鎮做生意,住不過來。姥爺在隔壁鎮有間小門面房,劉德厚正好需要那間門面房。兩個人一合計,就換了。院子換門面,兩不找。那時候的人辦事簡單,寫了個字據就算數了,沒有過戶,沒有改名字。後來兩家關係越來越好,孩子們青梅竹馬,劉德厚的兒子娶了陳美芳,兩家成了親家,就更沒人提改名字的事了。姥爺在這個院子裡住了幾十年,街坊都知道這座院子是陳家的醫館,沒人問過房產證上寫的是誰。

林梔聽到這裡,覺得兩眼一黑。她問那個換房子的字據還在不在。姥姥說不知道,讓她去抽屜裡找找,大衣櫃下面的那個大抽屜。

林梔開啟抽屜,裡面塞滿了舊東西,舊掛曆、生了鏽的剪刀、纏在一起的舊電線、幾本發黃的《平安詩刊》。她翻到最底下,找到了一個牛皮紙信封。信封沒有封口,裡面裝著幾張折得整整齊齊的紙,紙張己經發脆,摺痕處磨出了毛邊。她展開第一張,是一份手寫的換房協議,字跡是姥爺的,措辭簡單得像是寫給自家人看的便條:今有劉德厚平安巷房屋一座,與陳濟川某鎮門面一間互換使用,雙方自願,各不反悔。落款處兩個簽名,一個手印,日期是幾十年前的一個秋天。

第二張是劉德厚寫來的信。抬頭是“濟川兄”,中間寒暄了幾句家常,說自己在隔壁鎮安頓下來了,既然兩家兒女己經結成了親家,平安巷那個院子濟川兄安心住著就是。信的末尾一句話讓林梔的手指停住了:“房產證不慎遺失,一首未及補辦。若兄方便,可自行去辦理過戶手續,弟無異議。”

她抬起頭看著姥姥,問這封信是什麼意思。

姥姥說,就是後來房產證丟了,一首沒補辦。劉德厚年紀大了身體不好,懶得跑,姥爺天天要看病人也懶得跑。兩個人都不急,這事就一年一年擱下來了。反正住著也沒人趕。

林梔把信紙攥在手裡,覺得掌心裡傳來的不是紙的溫度,而是一種很深的、從幾十年前一首蔓延到此刻的無奈。沒有任何書面證據能證明這個院子是姥爺的。換房協議是手寫的,沒有公證,沒有過戶記錄,房產證上寫的還是劉德厚的名字。姥爺在這住了幾十年,但法律上從來不是房主。他留給她的院子,在法律上根本不算數。

姥姥看她不說話,問怎麼了。林梔把信和協議重新摺好放回信封裡,跟姥姥說,姥爺走之前把院子留給她,但按這份協議,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改,所以遺囑是無效的。姥姥沒有聽懂那些法律上的彎彎繞繞,但她聽懂了最後一句:姥爺留給林梔的院子,可能不作數。

姥姥把水杯拿起來喝了一口,然後把杯子放回床頭櫃上,說了一句:“你二姨夫他們家,這些年從來沒提過房子的事。他們知道這院子是你姥爺的,應該沒啥大事。”

林梔說了一句她以前從來不會說的話:“那也得看二姨對這個院子是什麼態度啊。”

她把信封放回抽屜裡,關上抽屜的時候又看了一眼那封劉德厚的信。信紙上那句“若兄方便可自行去辦理過戶”,說明對方從沒想爭這個院子。但劉德厚己經不在世了,二姨夫一家認不認這樁幾十年前的舊事,都還是未知數。林梔在心裡想了一下接下來該做的事情:去房管所查查這個院子的產權現狀,看看有沒有第二個知情的房屋持有人,她不是專業的人,但她知道,再麻煩也得一點一點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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