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當天,小何站在法院立案大廳門口等她,手裡拿著一個黑色資料夾。她穿著灰色西服套裝,看見林梔走過來,衝她招了招手,然後兩個人一起往二樓走。
“別緊張,材料都準備好了。法庭陳述的時候你照實說就行,法律上的部分我來回答。記住,情緒不要激動,你是來向法官陳述事實的,這個案子對我們有利。”
第三法庭在二樓走廊盡頭。林梔走到門口的時候腳步停下看了看,那道門上掛著門牌,門口貼著今天開庭的案件列表。小何推開門,側身讓她先進。法庭不大,西排旁聽席,正前方是審判席,左右兩邊分別是原告席和被告席。
林梔在原告席坐下來,小何坐在她旁邊,翻開資料夾核對了一遍所有證據的編號和順序。林梔看了一眼對面的被告席,空的。桌上什麼都沒有,乾乾淨淨的,像是今天這場庭審跟它沒有任何關係。
九點整,書記員宣佈法庭紀律,請審判員入庭。審判員是一位五十歲左右的女法官,在審判席上坐定,翻開案卷,先核對當事人身份。然後她抬頭看了一眼被告席,問書記員被告是否到庭。
書記員回答:“被告陳美蘭經傳票傳喚,未到庭,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
審判員在案卷上做了一行記錄,宣佈:“被告陳美蘭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審理。”
林梔轉過頭看了小何一眼。小何微微側過頭,壓低聲音說了句:“缺席判決,法官只看我們的證據。她放棄質證的權利,對我們有利。”
林梔把目光從空著的被告席上收回來。她說不上心裡是什麼感覺。不是失望,也不是慶幸,而是一種很奇怪的平靜。她準備了一個月,反覆練習怎麼在陳美蘭面前把那些話說出來,結果陳美蘭根本沒有來。但這樣也好,她不用在法庭上跟陳美蘭面對面吵,只需要把事實說清楚,把證據擺出來,讓法官去判。
審判員讓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林梔站起來,手扶在桌沿上,然後開口說出了第一句話。
“我叫林梔,孫秀蘭是我姥姥。我今天來,是想請法院判陳美蘭把我姥姥的退休金卡還回來,還有這些年她從卡里取走的錢。”
法庭裡很安靜,只有書記員敲鍵盤的聲音。林梔按照事先和小何一起梳理的順序,把七年來的事實一件一件講出來。陳美蘭是哪一年拿走退休金卡的,每月取走多少錢,姥姥的醫藥費由誰支付,她多次嘗試溝通和調解,最後一次調解陳美蘭摔門走了,說她愛告就去告。她的聲音不大,說到中間有一段嗓子有點發緊,她停了一秒,咽咽口水,繼續往下說。她說完坐下的時候,小何低聲說了句“說得很好”。
接下來小何站起身,逐一齣示所有證據。姥姥的書面宣告、出警記錄摘要、機構關注函、社群調解記錄、立案通知書和傳票存根。每出示一份證據,她都會向審判員說明證據的來源、日期以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審判員聽得很仔細,翻看每一份證據的時候,庭上安靜得能聽到紙張翻動的聲音。
“以上證據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被告陳美蘭長期佔有孫秀蘭老人的退休金卡,每月定期提取老人的退休金,卻未將資金用於老人的醫療和生活支出。老人癱瘓七年,全部費用由原告林梔個人承擔。在社群組織的正式調解中,被告明確拒絕歸還退休金卡。今天被告經合法傳喚拒不到庭,放棄了自己答辯和質證的權利。”
審判員宣佈休庭,判決將擇日宣判。
林梔從法院出來跟小何道了謝告了別,坐上公交車回了家。
回到平安巷的時候己經快中午了,她推開院門,小歪從門檻上爬下來,拖著後腿挪到她腳邊,她把它抱起來摸了一陣,跟它說了法庭上的事。小歪只顧著呼嚕呼嚕,不知道有沒有聽懂。林梔走進堂屋,姥姥靠在床頭,問她事情辦得怎麼樣。林梔在床邊的板凳上坐下來,說陳美蘭沒來,法院說等判決。姥姥沉默了一會兒,說:“她不敢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