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知道的那些事》第25章 "穿你姥爺"(1)

作者:哈嘍豆豆·24天前

又過了一個星期,法院的第二封信到了,裡面是一張傳票。

上面寫著開庭日期、時間和法庭編號,她被要求在指定日期到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參加訴訟。她把傳票放在桌上,逐字逐句地讀了兩遍。開庭日期在下個月中旬,還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她不知道該覺得慶幸還是煎熬。一個月夠她做很多準備,但一個月也夠陳美蘭做很多事。

林梔把傳票鎖進抽屜裡,她看著這個抽屜越來越滿,小聲嘆了一口氣。

當天晚上吃飯的時候,她把訊息告訴了姥姥。姥姥聽完沒有馬上說話,等到喝完最後一口粥的時候才開口:“你怕不怕?”林梔沒有回答。姥姥把碗放在小桌板上,說怕也正常,誰上法院不怕。然後她加了一句:“你姥爺要是還在,他肯定會陪你去。”

第二天,林梔接到了小何的電話。小何的聲音還是那麼幹脆利落,說機構己經把她的案子列為重點跟進的案子了。她說根據機構的規定,她可以作為林梔的委託代理人出庭,幫她陳述事實、出示證據、進行法庭辯論。林梔只需要籤一份授權委託書,剩下的事她會準備。

林梔握著電話,好一會兒沒說話。她原本己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一個人坐在原告席上,面對陳美蘭和法官,把所有的話自己說出來。她甚至己經在腦子裡練習過好幾遍開場白。小何在電話那頭等了幾秒,沒聽到她說話,又加了一句:“林女士,這個案子我從頭跟到現在,你的材料都是我經手的。我比你更清楚它們在法律上的分量。”

“好。”林梔答應了。她想起上次在調解室裡,陳美蘭說“你找外人來整我”,她當時沒有反駁。現在她覺得,這些“外人”比家裡人更知道什麼叫公道。

開庭前一天的晚上,林梔照常給姥姥擦身子,姥姥看著林梔,問她明天穿什麼衣服去,林梔說隨便穿就行,法院沒有限制,姥姥說:“穿你姥爺。”

林梔沒聽清愣了一下,她以為姥姥因為被弄疼了罵了她一句,姥姥看林梔沒聽懂,然後說衣服。原來姥姥說的是那件姥爺給她買的藍外套,她恍然大悟,祖孫倆哈哈大笑了起來。她回屋子裡把衣服從櫃子裡拿出來,疊整齊放在書桌上,對啊,這是她的戰袍,上戰場怎麼能不穿上呢。

林梔躺在床上,幻想著明天法庭上都會發生些什麼。她從小社恐,不愛說話,被人罵只知道低頭悶聲哭。她從來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站在法庭裡,面對一個法官,把那些不公,委屈一句一句說出來。

她認真地回想了一下關於姥姥這張卡的整件事情,她不是不知道可以去銀行掛失,她從一開始就知道。但她更知道,如果她用姥姥的身份證首接去銀行補卡,陳美蘭發現卡被掛失之後會怎麼報復?她會來砸門,會在親戚圈裡徹底搞臭林梔,會想盡一切辦法把她從院子裡趕出去。林梔怕的不是陳美蘭,是陳美蘭發瘋之後她一個人扛不住所有的後果。

所以她選擇了一條更慢、更難、更笨的路:報警、找機構、立案、開庭。她需要一個比“掛失”更有力量的東西來擋住陳美蘭的反撲。那張法院的判決書,就是她的盾牌。有了判決書,陳美蘭再來鬧,就不是家事,是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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