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等太監是我爹[科舉]【完結】》第82頁 柳殊同殺了王知府親外甥(1)

作者:九牛一毛·1個月前

柳殊同殺了王知府親外甥。也因此事,王知府胞姐瘋癲,但凡他有半分徇私、半分輕縱,以王知府的城府與手段,第一個饒不了他。

府丞在廨署偏堂開審,本想低調行事,從嚴從快,悄悄了結。

可不知是誰先傳出柳殊同假死脫身的訊息,斬監候的死囚,竟能瞞天過海,堂而皇之活了五年?一時之間百姓議論紛紛,短短幾日,整個青州府城,已是滿城譁然。一時間,青州城內群情激憤,流言四起,民情洶湧。

府丞見群情激憤,而此案牽扯之廣、水之深,早已超出他一個府丞能兜住的範圍。

沒有辦法,他只能整理卷宗,逐級上報,直達按察使,懇請朝廷派欽差督辦。

沒過多久,欽差直抵青州,至此,柳殊同假死案、於淼殺人案,一併定為欽案,由欽差親審,徹查到底,凡涉案官員,一律嚴辦!

兩個月後青州府正堂

欽差宣讀判決,“沈硯身為縣令,貪贓枉法、出入人罪,草菅民命,判革職,杖一百,流三千里,家產盡數查抄!

柳縣尉行賄徇私、縱子作惡,判革職,杖八十,流二千五百里!

姚婉兒捏造罪證、誣告良善,意圖陷人於死地,判杖一百,枷號三月,流三千里!

常家側氏,恃寵干政,干預刑獄,敗壞官風,著常家廢其位分,終身禁足別院,不得出戶。常將軍御下不嚴,罰俸一年,嚴加管束!

於淼遭柳殊同施暴,為保貞潔,情急反抗,格殺兇徒,依律無罪,當庭釋放。

其餘仵作等一干從犯,按律杖責發落!”

宣判落音,衙門外百姓高呼萬歲,積壓已久的民憤一朝平息,於淼沉冤得雪。

差役將枷鎖卸下,於淼抬眼便看見人群中面色憔悴、滿臉熱淚的雙親。她踉蹌著撲過去,一家三口緊緊相擁,身居牢獄的驚懼、生死一線的煎熬,此時盡數化作滾燙淚水。

待於淼情緒稍緩,她抬眼看向靜靜守在一邊的李常恩,他一身青布儒衫,風塵僕僕,眉眼間是掩不住的疲憊,但看向她的眼裡滿是欣喜。

見淼淼看過來,常恩緩步上前,隔著幾步距離站定,聲音不高卻字字篤定道,“淼淼,我來接你了。”

想起那日牢中他那句“等我”,於淼喉間哽咽,輕喚一聲,“常恩哥哥。”心底卻又酸澀不已——這人何其傻,竟賭上自己一生前程,換她一條生路。往後,他的前程該如何是好。

……

第二日青州府府衙花廳內

王知府面色冷然,開口便帶鋒芒:“哼,你倒是好膽色,將本府玩弄於股掌之中,如今還敢主動來見我。”

此案一查,王知府早已查清於淼正是李常恩未過門的未婚妻。常恩偏偏在此時遞上線索,用意昭然若揭,這般明目張膽借他之手佈局,李常恩還是第一人。

“大人,學生不否認利用了您。學生若一開始告訴您,柳殊同已死,我要救人,以大人權衡利弊之心,此事多半會不了了之,那學生那未過門的妻子,便只能枉死。

但學生說的確實是真的。墓穴是空棺,柳殊同當年確實假死逃生,在外逍遙了五年。

學生所求,不過借大人之勢,救一個無辜之人。大人若要追責,學生一人承擔,與人無尤。”

“雖然你利用了本府,本府也敬你是條漢子。為了未婚妻,甘願賭上前程。”

“於淼蒙冤,學生身為她婚約之人,本就該赴湯蹈火。只是行事魯莽,借府尊之手撥亂反正,這份人情,學生記著。”常恩說罷又是一禮。

“本府不需要你記人情”,他話音一轉,“本府從來有仇必報,你利用了本府,讓本府將常家開罪了。自來冤有頭,債有主。本府已將你遞訊息的事告知常家。”常恩呼吸一滯。只聽王知府繼續道,“你借刀,本府替你動了刀。如今刀光反噬,自然該由本應持刀之人去扛。常家的怒火,你自己受著。本府只查案,不替人擋禍。”

”。之為自好你,人夫室側位那寵極軍將常“,道醒提意好又竟他,了末

。擇選的一唯時當他是那,悔後不他可。的假是寒膽不說裡心,員大品二廷朝了怒惹接直他明嚴又,來出說的當了截直般這府知王被是只。復報的家常跟火怒的府知王對面會道知,退而全能過想沒就候時的棋步這府知王走在恩常,實其。繃上面恩常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