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家,我終歸還是不該回。
我在家只住了幾天。
準確說,是二叔家。
年二十八回來,年三十吃完年夜飯,我就待不住了。
屋裡人不少,飯菜也熱鬧,桌上有魚,有肉,有餃子,奶奶還一首往我碗裡夾菜。可我坐在那裡,心裡卻一點年味都沒有。
我爹還是喝。
從上午喝到晚上,喝得臉通紅,說話舌頭都打卷。
他只要一喝多,我心裡就繃著一根弦。
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又會突然看我不順眼,也不知道他哪句話說著說著,就會掄手打過來。
所以年夜飯吃完,我就去了劉向陽家。
去之前我己經跟他打過招呼。
他說他們一家要去他奶奶家過年,家裡沒人,讓我自己過去住就行。
他們離他奶奶家不遠。
他們吃完飯以後,還真給我帶回來點吃的。
凍餃子、燉肉、雞爪子,還有半盤冷盤,全都用盆裝著,往桌上一放。
劉向陽說:“你就在這兒住著,想吃啥自己熱。別客氣。”
我說:“知道。”
他笑:“你跟我客氣個屁。”
就這樣,別人家過年是親戚朋友圍在一起,我過年是在劉向陽家,一個人守著爐子,看電視,吃剩菜。
但說實話,我反倒覺得踏實。
至少沒人半夜揪我頭髮。
沒人罵我是累贅。
沒人喝多了拿我撒氣。
屋裡安安靜靜,爐子裡的火燒得很旺,窗戶上結著厚厚一層冰花。外面偶爾有鞭炮聲響起來,噼裡啪啦的,隔著玻璃聽著有點悶。
我就一個人坐在炕上,啃著雞爪子,看春晚重播。
那一刻我突然覺得,冷清點也挺好。
冷清至少不傷人。
我一首在劉向陽家住到正月初八。
。了校學去該,天那八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