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周晏禮收取的籌備款一共有六十多萬元。
其中一部分被他用於慶功宴和虛假宣傳,剩下的錢已經被依法凍結。
可案件處理需要時間,村民們卻每天都在等著拿回積蓄。
沈薇賣掉了母親送給她的珠寶。
包括婚禮上戴過的鑽石項鍊,以及幾隻從小儲存到大的金鐲。
加上她賣車後剩下的錢,勉強補齊了缺口。
退款那天,不少村民聚在村委會。
有人接過錢後低聲道謝,也有人仍忍不住埋怨。
“當初要不是你和周晏禮一起演戲,我們怎麼會相信他?”
沈薇沒有反駁。
她在每一張退款確認書上簽字。
“是我的錯。”
“等案件結束,追回的錢會按照實際損失重新清算。”
從早上到傍晚,她沒有吃過一口飯。
最後一位村民離開後,岳母走了進來。
她看見女兒空蕩蕩的手腕,神情複雜。
“那些首飾都是我給你攢的嫁妝。”
沈薇從包裡取出那枚沈家傳給女婿的金戒指,放到桌上。
“這個也還給你。”
“它本來應該屬於顧硯。”
“是我們把它戴在了錯誤的人手上。”
岳母眼睛發紅。
“你把能賣的都賣了,以後怎麼辦?”
“欠下的東西,總要有人還。”
幾天後,沈薇來景川辦理一份與籌備款有關的證明。
簽完檔案,她在走廊裡叫住我。
“村民的錢已經退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