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我把臨街的鋪面改成花店,賣島上常見的木槿和洋桔梗。
店鋪開張那天,梁醫生寄來複查結果,說視力已經基本穩定。
許律師打來電話:「周珩查過你的去向,發現手續合法後,暫時沒再鬧。」
他接著說:
「周凜只問過一次你是否安全,得到肯定答覆後,再沒派人來過。」
我把這兩條訊息都刪掉,換上圍裙,學著給第一位客人包一束白色木槿。
偶爾有遊客問我為什麼認花認得那麼慢,我就說自己以前看不見,現在還在學。
「這枝是木槿嗎?」我剛開店時常問隔壁阿姨。
「葉子尖的是木槿,圓一些的是扶桑。」
「我又記反了。」
「急什麼,多看幾天就認得了。」
這裡的人從不追問周家,我被擺上賭桌的往事也無人知曉。
一個雨天,郵差送來沒有署名的包裹。
包裹裡是一本盲文版舊小說,正是周珩當年在病床邊讀給我聽的那一本。
扉頁夾著一張卡片,上面只有一行字:我到最後才明白,你演得那麼像,是因為真的愛過我。
卡片背後還有兩句:「我沒有再去找你。」
「你若肯回信,只寫平安就好。」
書裡還夾著一張舊照片,是我失明前和周珩在大學門口拍的。
照片上的女孩眯著眼睛笑,男孩伸手擋住落在她臉上的陽光,兩個人都以為往後還有很長。
我看了很久,把照片重新夾回書裡。
那段愛沒有因為結局難堪就全是假的,可它也不能替現在的周珩贖罪。
我願意承認自己真心愛過,正如我願意承認,那份愛早已被他親手用完。
我摸過凸起的盲點,又看了一遍那行端正的字,恨意已經散了,回頭的念頭從未出現。
我沒有回信,只把那本盲文書放到最高一層。
戲唱完了,就該收場。
臺上的人卸妝,臺下的人也該走了。
幕布一落,那些誓言便只留在臺上。
我低頭繼續包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