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調解室時,他攔住我。
“你早就準備好這些東西了,是不是?故意等我丟臉。”
“影片釋出前,我連鐵盒都沒有開啟。”
“那你為什麼不私下跟我說?”
“我在家宴上想要解釋,可你不聽。”
我看了一眼他仍亮著的手機。
“你把指控放到幾千人面前,卻要求證據只能留在母子之間。
“明川,這不叫保護隱私,叫只許州官放火。”
他咬著牙。
“你贏了,現在所有人都覺得我是白眼狼。”
“我只是想拿回一個單身母親該有的公道。”
趙主任在記錄上寫下:雙方對房產不存在共有或贈與協議,母親無義務承擔成年子女改善性住房費用及日常育兒勞務。
我只公開了三樣東西。
第一,自己承認缺席和道歉的完整錄音。
第二,他同意核對的作文與畢業錄影。
第三,調解記錄中關於房產權屬的結論。
我沒有公佈他的工資,也沒有把唐莉罵我的話剪進去。
一天後,最初替他說話的表妹刪掉留言,私下向我道歉。
老顧客也改口。
“原來他鬧原生家庭,是為了房子啊。”
周明川的影片還掛著,評論卻從“窒息的母愛”變成了同一句追問:
“既然你只得過五塊錢,藥費、學費和首付是誰出的?”
傍晚,我在適老化改造合同上籤了字。
衛生間扶手、防滑地面、臥室呼叫鈴,一共兩萬八。
施工員問我:“兒女不同住吧?緊急聯絡人留誰?”
我寫下沈秀珍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