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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曼被警方帶走後的第三天,資金案有了結果。
她利用替我整理設計合同的機會,影印了證件,臨摹了簽名。
沈母則以沈家名義出具授權,讓財務部門繞過稽核,將兩千萬匯進救助賬戶。
錢到賬後,喬曼立刻進行分拆轉移。
她拿走了一千六百萬。
剩餘四百萬,被用來收買銀行經辦人、沈家秘書和負責刪除資料的技術人員。
所有人都以為,只要我失蹤,真相便會永遠沉入海底。
警察將證據擺在沈硯舟面前。
“姜晚曾經報過案。”
“但當時沈氏出具證明,稱這筆錢是夫妻財產糾紛。”
“再加上她第二天離境,案件沒有繼續推進。”
沈硯舟看見報案記錄上的時間。
那是我站在別墅外一夜後的清晨。
我沒有等到他。
只能一個人拖著行李去警局。
詢問持續了四個小時。
離開時,距離開船隻剩一個小時。
他忍不住問:
“她母親後來怎麼樣了?”
負責案件的警察沉默片刻。
“我們聯絡了當年的醫院。”
“姜晚出海第四天,她母親因病去世。”
“病人原本在等一批境外藥物,但沒有等到。”
沈硯舟手中的紙滑落在地。
他彎腰去撿,嘗試了幾次,手指卻抖得根本不聽使喚。
我站在桌子對面,也再次想起母親。
海難發生前,我被困在傾斜的船艙裡。
。號訊點一後最有還機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