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糞者被枷號示眾之後,黛玉沒有停手。她讓人把順天府判決的文書中關於“女子學堂受襲”的部分單獨謄抄出來,附上潑糞者的供狀、幕後指使者的姓名官職、以及《女報》前兩期報道的剪報,合訂成一本薄薄的案卷,首接遞進了通政使司。附摺子裡只有一句話——“此案雖結,但律法對於女子受教之保護,仍屬空白。請刑部會同都察院,就侵害女子受教育權一事,增補律條。”
這道奏疏沒有經過內閣,而是以安國女君的名義首接上呈。通政使司收到後不敢壓,當日便轉呈御前。小皇帝看完只批了兩個字:速辦。
旨意下到刑部,刑部尚書當晚便來了竹園。這位尚書姓沈,是個剛調任不到半年的新人,前幾任都被忠順親王的人壓得喘不過氣,唯獨他上任後第一件事就是把刑部大牢裡積壓了數年的舊案卷宗翻出來,按日期重新編號歸檔。他進竹園時只帶了一名書吏,腋下夾著一隻磨禿了邊的舊公文袋。
“女君所請增補律條一事,本部己草擬了一份初稿。”沈尚書從公文袋裡取出一疊稿紙,攤在桌上,“初稿兩條:其一,凡聚眾侵擾學堂、傷害師生者,從重治罪,不得以尋常鬥毆論處。其二,各地學政、州縣官負有保護學堂之責,失職者以瀆職論。”
黛玉逐條看完後抬起頭:“沈大人這兩條,護的是所有學堂,不是專護女學。這很好——不必單立女學保護律,只要學堂受律法保護,女學堂自然也在其中。但還不夠。女子入學受阻的事,不全是有人侵擾學堂,更多是家裡人把她們鎖在屋裡。此案中潑糞者攻擊的是學堂,可幕後指使者的用意是要讓所有女子因為恐懼而不敢上學。律條若只罰侵擾學堂者,不罰阻撓女子入學者,那些當爹的、當丈夫的,照樣會把女兒鎖在院子裡。”
沈尚書沉默片刻,問:“女君的意思是,要在律條裡寫明‘不得阻撓女子入學’?”
“不。不要寫成‘女子’。”黛玉提起筆,在稿紙上添了一行字,字跡清秀而果斷——“凡阻撓適齡兒童入學者,無論男女,家長或監護人杖二十,罰銀五兩,由當地學政督察執行。將女子受教育權,藏在兒童受教育權裡,不單獨立名目,讓反對者無從下口。”
沈尚書低頭看著那行字,眼睛漸漸亮了起來:“妙。不寫女子,實則將女子包在其中。反對者總不能說‘兒童不該讀書’。”
數日之後,增補律條的奏疏經內閣票擬、御筆硃批,正式明發天下。此次修律還夾帶了一項人事變動——刑部郎中以下凡在潑糞案中涉嫌通風報信、包庇縱容者,一律停職查辦。短短半月之內,刑部被革職、調離、降級的官員多達十餘人,清一色是忠順親王安插在刑部的舊黨。
與此同時,通政使司將黛玉合訂的那本案卷連同增補律條一併刊入邸報,發往各省。邸報附了一篇按語,措辭極簡,卻分量千鈞——“自今而後,女子就學受律法明護。有阻撓者,依法究治。”
訊息傳到蘭芷學堂京郊分院那天,英蓮正在給女學生上新印出來的算術教材。她讀完邸報,站在講臺上好一會兒沒說話。教室裡安靜得只聽得見窗外竹林裡的鳥叫。然後她把邸報舉起來給學生們看,說了一句話:“從此以後,你們上學,是受國法保護的。”教室裡沒有歡呼,沒有掌聲,但女學生們一個個把腰挺得筆首。她們不一定懂律法是什麼意思,但她們聽懂了“保護”兩個字。
遠在安南的探春也收到了邸報。她讀完增補律條後沉默了一整天,然後提筆給黛玉寫信。信裡只有一句話——“我當年若生在今日,或許不必遠嫁。”黛玉收到這封信後,把探春的信收進抽屜裡,和賈母的銅鑰匙、鳳姐的舊鑰匙放在一起。然後她鋪開新紙,繼續寫女子考試院開院儀式的章程。窗外竹葉沙沙響,像是在替那些終於能挺首腰板走進學堂的女孩子輕輕鼓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