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跑車回來就住在師傅家,師孃變著花的給她做好吃的。她每次回來都會給師孃和徐苗帶點小禮物。在這裡她真正感受到了愛。
隨著匯款單寄回去的除了家信,開始有給每個人的禮物。因此有了回信。是老爸口述四妹代筆的。說讓她在外面不能做違法亂紀的事,那些不正經的事不能做,不然會打斷她的腿。全家也會被人戳脊梁骨的。還說外面錢毛不經花,賺錢攢著回來花。別再亂花錢買那些沒用的東西了。
最後信的末尾,小妹說:大姐,照顧好自已,注意安全!
她要回家參加二妹婚禮時,徐苗硬拉著她給抹雪花膏,給她化妝。那是她第一次化妝,化完整個臉僵著都不會笑了。塗完口紅嘴不自覺的就想撅著。彆彆扭扭的,到底在火車上洗掉了才覺得活了過來了。
擦了徐苗給她塞在兜裡的雪花膏,感覺還真不錯。那管口紅怎麼都沒勇氣用。平時她從來不用這些,是覺得在外面跑粗糙點更安全慢慢就習慣了。可是徐苗說好不容易回家一次一定要打扮打扮。
她天天修車什麼的,手粗糙不說,油漬很難洗淨總是髒兮兮的,身上從來就是寬鬆的帶著油漬的勞動服。
她特意去買了一套牛仔服,一雙白色的運動鞋。家裡人都沒發現三年後她參加三妹婚禮時,也是穿的那雙鞋。
後來家裡在市區買了樓房。父母開了個經銷店。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了。
之後她想買車,問父親意見,父親火冒三丈,說她得瑟!不知道自已幾斤幾兩了,要是賠了怎麼辦?
最後說:“我可沒錢給你,我的這點錢得給你小弟攢著娶媳婦,還得養老。你賠了別回來連累我們...”
是師傅借給她一部分,又幫她貸了款。她才有了自已的第一輛大貨車。
她整整三年沒給父親匯錢。先是忙著還錢,後又加購了一輛車。之前給父親匯了八年錢三十幾萬。因著這三年沒匯錢,在她給母親打電話時,聽到父親在旁邊喊:“我就當她死了!”
明明她解釋過為什麼沒匯錢的。
那時候也很心酸,可她沒有哭。她都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就從個“哭吧精”變成一個沒有眼淚的人了。
弟弟結婚時,她剛還完所有欠款一年。但她還是在父親的哭窮下,給弟弟買了一套房子。當時父親還問她手裡還有多少,一年能賺多少錢。
還說他給弟弟買車實在是沒有車乾點什麼都不方便。又說他那點養老錢給弟媳婦開店用了,也不剩多少了。媽也說她爸那樣頓頓不離肉的人,現在都不捨得買肉吃了。
李春又給了父母五萬。卡里就剩了幾千元。
後來父親和母親又打電話和她說弟弟和弟媳婦總吵架,弟媳嫌弟弟不能賺錢。李春又拿錢給弟弟開了個他喜歡的菸酒行。
直到三年前師父病逝前勸她:對自已好點吧!你現在都34了,還沒有個家,天天就知道賺錢,你看看你一天天造的,有個女孩子的樣子嗎?!掙那麼多錢你給自已花了嗎!
這些話師父師孃都勸過她。可是父母需要錢,弟弟妹妹也需要幫助。三妹雖然送給大伯家了。可是那也是自已的妹妹啊!兩口子天天到處打工,還住在孃家,大伯和大哥都半下崗了。他們當初那麼幫自已家,她不忍心不管啊!
她主動給三妹打錢,建議她在家附近開個雜貨鋪。還能照顧孩子。後來雜貨鋪賺錢了,三妹執意還了她錢,還說大姐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你看妹妹也是心疼自已的。
四妹婚後過得也拮据,開的服裝店也是她給的錢。
自已有能力的前提下,哪個她能不管呢!
師傅死後,師孃和徐苗被三哥接去了廣州。她突然覺得自已在這個城市沒有家了。她轉手了車隊,回老家開了個汽車維修廠。後來又開了個計程車公司。還給自已買了一套三層的帶露臺的別墅。還帶前後花園的,打算以後把父母接來一起住。
結果就查出來胰臟癌,還是晚期,醫生說就是三五個月的事。
她不明白就是個胃疼,每次喝點熱水挺一會兒就好了的,這次不過是疼得厲害點被四妹遇上了,強行帶她去檢查,怎麼就這麼嚴重了!
弟弟和三個妹妹陪李春去省城醫院,首都醫院都看過了。結論都一樣。沒有醫院收治她。
弟弟帶著她的片子和檢查資料,在首都一家醫院一家醫院的跑,總算腫瘤醫院願意收治,不過得先化療六個療程,之後看情況定能不能手術。李春拒絕了,弟弟妹妹哭著求她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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