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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我沒敢閤眼。
手機和錄影都會改變,我只能留下紙質證據,而且絕不能讓證據經過自己的手。
天一亮,我便去了輔導員辦公室,堅持讓她檢視昨晚的群聊記錄。
查詢結果出來後,她的臉色變了。
昨晚十點四十分,教官的賬號確實發過緊急集合通知,三分鐘後才被撤回。
點名冊上也多出兩行記錄:
【林越,遲到五分鐘。】
【夜間跑操,未完成。】
輔導員看向教官。
“昨晚他一直在宿舍樓,誰記的遲到?”
教官主動拿出手機。
“我的手機整晚都在宿舍,值班老師可以證明。”
“那這些記錄怎麼來的?”
“我不知道。”
他同樣滿臉不解,甚至主動提出繼續調查。
這反而讓我更加恐懼。
如果教官真的不知情,前兩世把我逼入絕境的,到底是什麼?
我讓輔導員立刻列印記錄,簽上名字,裝進檔案袋。
從列印到封存,我沒有碰過一張紙。
檔案袋被鎖進辦公室抽屜,鑰匙由輔導員保管。
我仍舊不放心,乾脆坐在門外守了一夜。
第二天,門鎖和封口都完好無損。
可輔導員拆開檔案袋後,裡面掉出來的卻是一份檢討。
【本人林越為逃避軍訓,偽造集合通知,謊稱遭到處罰。】
下方還有我的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