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三年,他寄來一張五十萬的賬單》第十二章 12第二天下午(1)

作者:白柚·1個月前

第十二章

12

第二天下午,我去了。

林嬌坐在同一個位置,桌上放著兩杯咖啡。她比一個月前憔悴了一點,但妝容依然精緻。

“坐。”

我坐下來。

“周誠判了。”她說。

“我知道。”

“四年。”她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我爸說,幸好我沒跟他結婚。”

“你找我什麼事?”

林嬌從包裡掏出一個信封推過來。

“這裡面是三十萬。”

我看著那封信封,沒動。

“這不是我的錢。”林嬌說,“這是周誠當初給我買戒指的錢。我退回去了,他不收。我說那捐了,他也不肯。”

“那你給我幹什麼?”

“這錢本來就跟你有關。”林嬌說,“他買戒指的錢,是他從公司賬上預支的“業務招待費”。我查了日期,那筆錢預支的當天,是他把你那三十萬轉進公司賬戶之後的第三天。”

我拿起信封,撕開看了看。

一沓現金,三十沓,捆得整整齊齊。

“所以這錢,實際上是你那三十萬的一部分。”林嬌說,“還給你。”

我看著那沓現金,沉默了一會兒。

“你為什麼幫我?”

“我不是幫你。”林嬌站起來,“我是幫我自己。我不想到將來別人提起林嬌,說她差點嫁了個法制咖。”

她拿起包,走了兩步又停下來。

“對了江冉,還有一件事。”

“什麼?”

“你那個公司,是不是在招市場總監?”

“......嗯。”

“簡歷我投了。”林嬌回頭看了我一眼,“你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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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了出笑住不忍,金現萬十三那前面著看,裡廳啡咖在坐我

。尋陸訴告事件這把我,上晚天當

”?班上司公你來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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