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到三年,丈母娘讓我滾》第169章 除名(1)

作者:啦可咿·22天前

戰神大典的第二天,道上的規矩,變了。

第一道令傳遍四十七路:二十年前所有舊檔,三日之內,送抵本市。

三天。

第一天,三十一路的卷宗送到了。第二天,十五路。第三天晌午,最後一路的檔案箱抬進林氏大廈的時候,押車的是那位當家本人——六十多歲的老頭子,親自押車,進門先給前臺姑娘鞠了個躬:“麻煩了。”

道上一片譁然,又一片歎服。

新令主的第一把火,燒的不是人,是紙。可道上混的誰都明白:紙,比人狠。那些發黃的卷宗裡,記著二十年前每一把刀、每一筆賬、每一個名字。

誰遞的刀,誰放的火,誰分的贓——從今往後,睡不著覺的人,要排隊了。

省城,暗夜堂總堂。

深夜,一堂的燈全亮著。

暗夜堂是什麼地方?本省地下世界最毒的一把刀。堂裡的規矩比廟裡的戒律還多,進門先學的一條就是:堂口高於一切,堂主的令,就是天條。

可今晚,天條裂了。

堂主姓申,道上稱申公,六十歲,左臉一道疤。他坐在堂主的虎皮椅上,面前跪著一排堂裡的老人,誰都不敢吭聲。

地上,扔著一張照片。

照片是聽瀾山莊那天偷拍的:判官,暗夜堂頭把刀,雙膝跪在一個年輕人面前,頭顱低到塵埃裡。

“都看見了?”申公的聲音,像砂紙磨鐵,“我們暗夜堂的頭牌,跪了。”

“跪了還不算。”他把另一份材料摔在地上,“龍二爺的鴻門宴,他跪完就走,從此人間蒸發。堂裡召他七次,七次不回!”

一個堂老小聲說:“堂主,判官他……畢竟給堂裡賣了八年命……”

“賣命?”申公笑了,笑得左臉的疤直抽抽,“他現在給戰神賣命去了!”

“我們暗夜堂,靠一個‘狠’字立了八年。頭牌殺手跪了別人,傳出去,堂裡的招牌就塌了!往後誰還僱我們?啊?!”

他一拍椅子扶手,站起來:

“堂規第十七條——跪敵者,視同叛堂。”

“今夜,香案之前,我宣佈:”

“判官,自即刻起,逐出暗夜堂!”

“堂籍勾銷,代號收回!”

底下人齊刷刷低頭:“遵堂規——”

申公還不解氣,又補了一道令,咬著後槽牙,一個字一個字往外蹦:

“傳‘黑帖’。懸賞三百萬——”

“要他那隻跪過人的膝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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