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坐在床沿上,吃醬油麵。
桌上,手機亮著。暗夜堂內部群裡,除名通告、黑帖懸賞,一條一條彈出來。堂裡的老人、他帶過的徒弟、一起出生入死的同門,頭像一個一個往下刷,刷得飛快——
沒有一個人,替他說一個字。
判官看完,把最後一口麵湯喝了,拿起手機,在群裡打了一個字,發了出去:
【哦。】
然後他退了群。
放下手機,他站起身,走到窗前。窗戶正對著大街,街上車水馬龍,霓虹燈閃。他看了一會兒,忽然想起二十年前,他進暗夜堂的前身行遠堂的第一晚,師父跟他說:進了這道門,你這輩子就是一把刀,刀不需要名字,不需要朋友,刀只需要快。
他當了二十年的刀。
夠快。
可那天在聽瀾山莊,一根手指點在他心口上的時候,他忽然明白了——刀再快,也是被人握著的。握刀的人一撒手,刀就是一塊廢鐵。
他不想當廢鐵了。
他想當一回人。
判官轉過身,開始收拾東西。也沒什麼東西:兩套黑衣服,一排白手套,一柄短刀。
收拾完,他從枕頭底下摸出一份用油紙包了三層的檔案,掂了掂。
這是他的投名狀——從行遠堂一直到暗夜堂二十多年的接單記錄,每一筆,僱主的名單,他默背了二十多年。
第一頁第一行,僱主那一欄,寫著一個字:
龍。
判官把油紙包揣進懷裡,最後看了一眼出租屋,關燈,出門。
樓下,夜風很涼。
他抬頭看了一眼林氏大廈的方向,霓虹燈在幾十層的高空閃爍。
他想起那根點在他心口的手指,想起那句“這個夠不夠”,想起那個連龍家都留不住、也不敢留的年輕人。
道上都說,暗夜堂的頭牌,跪了戰神。
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一跪,是他在暗夜堂的八年,站得最直的一次。
判官拉了拉衣領,走進夜色裡。
他要去一個地方,見一個人,問一句話。
同一時刻,省城,老宅書房。
檯燈的光圈底下,龍先生捏著一份電報似的短箋,看了很久。
短箋是戰神大典的全程紀要:香案朝北、贈鐘被收、“當面撞給他聽”、舊檔解封、三日集齊……每一條,都像一根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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