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第九條,第三款。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甲方及關聯方的商業機密、技術資料、內部資訊。
違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法律責任。”
“你在林墨電腦裡裝的東西,自己應該很清楚。要不要我把證據發給法務,讓他們跟你談,或者再往前捋一捋,從你重回榆林窟的那個鞋印開始?”
常蔓的五指攥緊了手機,剛剛她還以為,自己打了一場漂亮仗:“你……”
“你不適合這個位置。我也請不起你。
順著臺階下來,另謀高就吧。
還有,我所處的圈子比學術圈複雜不少,如果還有下次,那你的前程,我可就包圓兒了。”
歐陽硯消失了整整半個月。
不是真的消失,他在片場,在化妝間,在鏡頭前……
但在屬於林墨的那片探方之上,他沒有再出現過。
每天收工後,歐陽硯都會去索爺習慣待的那堵歪牆根下坐一陣兒。
索爺砌磚,他看。看了三天,歐陽硯開口了:“索爺,教我做一把手鏟。”
索爺沒抬頭,磚刀一下一下地敲。
“你的手不是拿鏟子的料。”
“我不拿。我就是想做一把。”
索爺看了他一眼,把一塊廢料丟給他:“榆木的,先削。削到不扎手,再談鏟子。”
於是,歐陽硯削了一個星期的木頭。
手劃了不知道多少道口子,創可貼換了一茬又一茬。
小劉都猜不透他要幹什麼,只知道他削的時候,表情比拍戲還認真。
刀尖一下一下地走,木屑簌簌落下。
他的手開始在抖,但鏟柄的形狀在一遍一遍、一天一天的削磨中,漸漸接近了某個記憶裡的弧度。
十天後,歐陽硯拿著那把手鏟去找索爺。
索爺接過去,翻來覆去看了很久,沒誇,只說了一句:“還行哩,青銅鏟頭我幫你打。”
幾日後的一個傍晚,落日把戈壁灘染成一片橘紅色,遠遠地,歐陽硯穿著李元昊的朝服從片場方向走過來。
黑色的袍角在沙地上拖出一道淺溝,蹀躞帶上的鎏金銅釦一步一晃,在夕陽裡亮一下,暗一下。
陸孟周先看到他了,於是放下全站儀,首起腰,眯著眼看了片刻,然後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又戴上:“真把自己當李元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