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卿大人,今天被親了嗎》第70章 減免未減(2)

作者:胡來胡往胡思胡構·1個月前

其中一張屬於那戶西甲農家:應納十四石六鬥,實交七石三鬥,與村民口供、車腳冊和減免比例完全相合。

另十張也都接近一半,卻有零頭。

入夜,死亡簿核驗抄頁、三份民夫問證和十一張糧碼一併送回案房。陳知微看過抄頁:“這些只能說明死亡簿有假,不能說明韓順已經死了。”

書吏在案尾記下:“官報死亡與三名獨立口供不合,去向待查。”

謝臨舟把糧碼與府衙減免冊並排,又讓人調來韓順留在縣房的無爭議簽押。押尾運筆能夠對上,紙邊殘缺也與墊桌破書的斷口相合。糧碼的來源由此初步固定,但其餘十戶仍須逐戶複核,不能只憑一枚私押計數。

“西甲的甲冊和這張已經核實的糧碼都說明,韓順經手的戶按詔減徵;東甲和南甲多數交足,縣裡上報的卻仍是全村實徵一半。兩邊對不上。”

青硯問:“稅冊只記一半,東甲和南甲多交的糧去了哪裡?”

“現在還不知道。”謝臨舟道,“把秋糧稅冊、縣倉實收簿和車腳冊分開核,看多出的糧有沒有換成別的名目。”

雲滿點著夏稅抵籌:“這張紙只寫舊欠已平,沒有寫抵了今年多少夏稅。”

“若今年夏稅仍照足數徵,”謝臨舟道,“百姓去年交出的那一半,就會被再吃一次。先查夏稅實徵冊。”

東曲村一路也送回了趙家的核驗結果。牛牙人賬上記著賣牛的買主、價錢和日期;賣牛當日下午,縣倉車腳冊恰有趙家交糧一車的記錄。人證、交易賬和官冊時辰能夠對上。

下灣村的車腳冊中也找到了孫家那一車,同頁另記“周戶三袋”。周氏所說的車主、袋數和交糧日期至此都有了旁證。

夜裡,十二村的問證表陸續送回。

四路首批抽核的一百二十七戶中,九十三戶能夠找到交足或接近交足的旁證;十九戶確實只交減後數;十一戶因全家外遷無法核;四戶口供與車冊明顯不合,另列復問。

逐戶彙總後,九十三戶已有證據支援的多徵糧為二百八十三石七鬥。但這仍只是樣本,不是十二村全部損失。謝臨舟在彙總頁上特意寫明:

“已實證二百八十三石七鬥;未核者不計。”

青硯核過戶數,問:“公子,為何不按戶數折算?奏上去會大得多。”

“推算可以用來決定是否擴大核查,不能用來給人定罪和追贓。”

韓順舊值牌背面還有一道交接簽名:許茂。戶房值簿顯示,三年前下灣村的減免原報由韓順核數、許茂謄清;韓順被報作落水身亡後,許茂便辭了戶房的差事,在城南替人抄書。

雲滿抄下許茂舊籍便要出門。謝臨舟把一碗剛送來的湯麵橫到她手邊,正好壓住紙角:“先吃。”

“人若走了呢?”

“暗樁在盯著。”謝臨舟道,“一碗麵的工夫走不了。你空著肚子上門,聞見別人家飯香,反而容易分神。”

雲滿覺得最後一句很有道理,坐下吃了大半碗。謝臨舟低頭繼續核戶房值簿。等她把湯喝完,他才把紙遞還:“只問原報。”

“知道。”雲滿提刀出門。

夜深後,雲滿按舊籍找到許茂,只問當年的原報是否還在。許茂沉默許久,問了一句:“韓順真的死了嗎?”

“不知道。”雲滿道,“死亡簿是假的,人還沒找到。”

第二日,許茂從側門進了案房。

他帶來一張被駁回的原報。韓順最初上報下灣村應減一百四十七石六鬥,縣丞在旁批了八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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