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大筆一揮就同意了。
不僅如此,他還在此基礎上新添了內容。
“著戶房額外撥銀萬兩,從漢人百姓中挑選識字且善於言說者前往遼南、鳳凰城、遼北、屏城等地,教授朝鮮人、蒙古人說漢話,如果學堂先生足夠的情況下也可建立學堂教授朝鮮和 蒙古孩子讀書。”
對於如何將外族人收為自己人,幾千年來老祖宗的經驗已經非常成熟,最簡單的便是教他們說漢語、習漢字。在這個民族意識還未覺醒的時代,多則三代少則一代就會讓他們打心裡將自己當成漢人。
就像現在關內的漢人中,其實北方有不少地方人的祖先都是蒙古人甚至色目人,又或是雲貴之地大量少民,在大明初年的時候被朱元璋一頓胡蘿蔔加大棒後,經過幾百年已經融入到了漢人之中。
這其中不僅有刀槍足夠犀利的原因,教育起到的作用很大。
等劉炤鼎定天下後,對於周邊如蒙古、朝鮮這些與中原相愛相殺千年的族群肯定不可能像對付八旗那樣一刀切,到時候還得撿起老祖宗的手藝,慢慢將他們吸納變成自己人。
現在就是小規模實驗的時候。
又換了一本文書,來自刑房郎中商駱言,其中的內容倒是引起了劉炤的注意。
商駱言所奏也不復雜,就是詢問當前太平軍治下律令該使用什麼?
對於這事,劉炤之前還真沒注意,但這卻是一個不能小視的問題。
律法關係到一個勢力能否穩定的根基,不可不重視。
他思慮片刻,最終在文書上寫了三個字。
大明律。
當前太平軍麾下就這點人,直接編纂屬於自己的律令根本不現實,如此自然只能選用前人之律。
漢唐相隔千年,他們的法律已經不太適用這個時代,宋元的律法也各有弊端,當前還是大明的律法最貼合實際情況。
當然《大明律》中也有不合乎他心意的地方,但這也是不得已的選擇,總不能讓他用滿清的律法吧?
滿清這時候有律法可言嗎?
至於現代律法,那是以西方法系為基礎制定的法律,根本不適合這個時代。
如此唯有《大明律》是最好的選擇。
而且劉炤要用的是洪武時期定本的《大明律》,後來弘治朝制定的《問刑條例》被他棄了。
亂世用重典,大明遺留的浮華、虛談、‘假儒’等問題必須以鐵血手段解決。
又拿起一本,這次是鄧青親自上書,主要是詢問是否要逐步將‘集體勞作制’放開?
他在其中詳述了集體制的弊端,言這種情況不能持續太久。
目前人少還行,往後人多了必然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
對於這件事,劉炤心知肚明,他也沒打算讓集體制持續下去,那只是之前不得已的產物。
按照他的想法,從現在開始就可以逐步放開,待秋收結束後便徹底結束。
一本本文書被他快速批閱,幾個識字的親兵在邊上幫他按部門不同進行分類,達到一定數量便送到文書該去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