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倩,沈明權的情人,因編造虛假謠言、惡意誹謗江靈秀,情節嚴重,被依法查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在市監獄服刑。李倩倩有一個弟弟,名叫李曉軍,今年28歲,無業遊民,平時遊手好閒、不務正業,脾氣暴躁易怒,曾因打架鬥毆被公安機關處罰過,有前科記錄,具備一定的暴力傾向。
更讓偵查人員興奮的是,李曉軍的身高和體型,與事發時其中一個蒙面男人的特徵高度吻合。而且,經過初步DNA比對,李曉軍的DNA,與事發現場提取到的其中一個嫌疑人的血跡DNA,完全一致。除此之外,偵查人員還發現,李曉軍在事發前,曾多次前往市監獄探望李倩倩;而且,他在事發前幾天,曾透過非法渠道,購買過兩把砍刀,與事發現場遺留的砍刀型號完全一致。種種線索表明,李曉軍有重大作案嫌疑。
胡勇峰得知這個訊息後,欣喜若狂,立刻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抓捕工作:“李倩倩的弟弟李曉軍,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刻安排人員,對李曉軍的行蹤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他的藏身之處,一旦發現他的蹤跡,立刻實施抓捕,務必不能讓他逃脫!”
偵查人員立刻行動起來,透過排查李曉軍的社會關係、通訊記錄和活動軌跡,最終發現,李曉軍在事發後,躲到了鄰縣的一個親戚家中,企圖逃避警方的抓捕。胡勇峰立刻帶領刑警隊員,連夜趕赴鄰縣,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全力配合下,對李曉軍的藏身之處進行了嚴密包圍。
當天凌晨,夜色正濃,抓捕行動正式開始。刑警隊員破門而入,成功將李曉軍抓獲歸案。與此同時,偵查人員還在李曉軍的藏身之處,抓獲了另一個嫌疑人——王浩,也就是事發時與李曉軍一起作案的那個瘦小男人。王浩是李曉軍的發小,平時與李曉軍一起遊手好閒,被李曉軍用金錢誘惑,拉攏參與了此次刺殺行動。
李曉軍和王浩被抓獲後,被連夜帶回海寧縣公安局,接受審訊。起初,兩人拒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百般抵賴、狡辯,試圖矇混過關,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在偵查人員出示的DNA比對報告、砍刀購買記錄、手機恢復資訊等鐵證面前,兩人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終於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原來,李曉軍的姐姐李倩倩,因編造虛假謠言、惡意誹謗江靈秀,情節嚴重被依法查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在市監獄服刑。李曉軍得知訊息後,悲痛欲絕,他固執地認為,姐姐之所以會鋃鐺入獄,全都是江靈秀造成的——若不是江靈秀執意追究,姐姐就不會落得這般下場,自己的生活也不會受到影響。
從那以後,李曉軍便對江靈秀懷恨在心,漸漸萌生了報復的念頭。他西處打聽江靈秀的行蹤,一心想要找機會刺殺她,為姐姐“報仇”,卻始終沒能找到合適的時機。首到最近,他偶然得知江靈秀要下鄉調研,而且調研路線偏僻、沿途沒有監控裝置,便覺得這是刺殺江靈秀的絕佳機會。
為了確保刺殺行動成功,李曉軍找到了自己的發小王浩,用金錢作為誘餌,拉攏王浩參與刺殺行動。王浩平時遊手好閒,急需用錢,在金錢的誘惑下,便答應了李曉軍的要求。隨後,李曉軍透過非法渠道,購買了一輛報廢的大型貨車和兩把砍刀,又辦理了兩個匿名手機號,用於兩人之間的聯絡,刻意隱藏自己的行蹤。
與此同時,李曉軍透過多方打聽,得知正在省黨校學習的原縣委書記沈明權與江靈秀不和,心存怨恨,便用匿名手機號給沈明權打電話,以幫助沈明權報復江靈秀,怎料沈明權不知對方來路,他不接電話。
他想起以前從姐姐那曉得沈明權身邊的於秘書和姐姐也有染,便聯絡於秘書提供江靈秀下鄉調研的路線和時間,在李曉軍的威脅下便答應了他的要求,向他提供了江靈秀下鄉調研的詳細路線和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