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上還有住址。”阿滿母親小聲說,“常家舊院,槐樹裡九號。送衣的人拿的木牌也是這個。”
門簿恰在此時送到。二月十二午後,章廷玉在州衙正堂核糧;常福卻告假半日,理由寫的是“母疾取衣”。這四個字由值房小吏代寫,常福按的手印。
他剛才說母親三年前已死,也說自己只剩一人。
哭聲停了。
主審官沒有立刻定他欺供,而是命人去槐樹裡九號搜查。常福伏在磚地上,汗從鬢邊滴進袖口。姜照月盯著那滴汗,沒有等出什麼暗紅字。這裡沒有水勢、裂縫或倒計時,只有一個人在算哪句謊還能保命。
謝臨川忽然問:“三封文書是誰交你背的?”
常福不答。
“我問錯了。”謝臨川扶著欄杆坐下,揉了揉發麻的膝,“該問是誰讓你把三封真紙放在一起。單看都真,放在一起,才像一條完整的假路。”
常福的視線掠過第二封。
很快,又挪開。
謝雲棠用竹夾夾起那張一半泛青、一半發褐的文書。它的上半截命人清賬,下半截添了一行“必要時焚”。上下字跡相似,落筆輕重卻不同。拼接處沒有膠,也沒有斷口,只在中間空了半行。
“不是後來拼紙。”她說,“是有人拿到蓋過印的空格,補了後半句。”
這正是復爵文書上曾出現的做法:先留空,再讓後來的手替前面的印說話。
章廷玉閉上眼。他沒有喊冤,也沒有認罪,只道:“那封清賬令是我寫的。後半句不是。”
“你為何留空?”
“等袋號。”
“誰能拿到?”
“常福、兩名值房書吏、轉運站收印人。”
常福急聲道:“他在推給死人!”
“值房兩個都活著。”章廷玉睜眼看他,“倒是收印人死在臨河那場火裡。”
堂外忽然一陣騷動。搜查槐樹裡的人還沒回來,先有個賣熱湯的老婦被帶進來。她聽見常家舊院便說,那院裡確實住過一個不出門的老太太,每月有人送米,去年冬天才被一輛無燈馬車接走。
“誰送米?”
老婦看了常福一眼,立刻低頭:“我沒看清。”
主審官讓她退下,不許逼問。她走到門檻,又回身道:“送米人右襟少一枚扣。我不是認人,我認得他每回喝湯都把碗沿轉三圈,嫌油。”
常福的右手慢慢離開膝蓋。
缺扣不是他替章廷玉奔走留下的唯一痕跡。那枚扣卡進木匣前,他還在用一個活著的母親,替自己領告假、領衣、領藏人的地方。
可老太太去了哪裡,誰教常福把責任引向沈硯衡,仍沒有答案。
日影偏過堂柱時,槐樹裡搜查的人送回一隻破水桶。桶底壓著半張洗衣錢賬,名字都被水泡爛,只剩一行尚能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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