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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
蘇若的案子開庭審理。
僱人綁架、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教唆犯罪。
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宣判的那一刻,蘇若在法庭上嚎啕大哭,喊著要見霍斯年。
霍斯年沒有來。
霍斯年的母親在庭審結束後找到了我。
她老了很多,頭髮白了一半,臉上的傲慢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小心翼翼的討好。
她拉著我的手,說:
“知意,是媽不好,媽當初不該那樣對你。你跟斯年復婚吧,霍太太的位置永遠是你的。”
“求求你,去勸勸斯年好不好?”
我輕輕抽出手,說:
“阿姨,我不需要霍太太的位置。”
“從來都不需要。”
她愣在原地,看著我轉身離開。
我拿著那一千萬,還有離婚賠償金,加上之前賣掉父親老房子的錢,在南方的一個小城裡開了一家花店。
店面不大,但陽光很好。
每天都有不同的人進來買花。
有給女朋友買玫瑰的年輕人。
有給自己買康乃馨的老太太。
有抱著嬰兒來買雛菊的媽媽。
我開始學會一個人生活。
早上起床,開店,澆花,吃一碗熱騰騰的雲吞麵當早餐。
下午曬著太陽看書,傍晚關門,沿著河邊散步。
日子過得很慢,但很踏實。
卡里的錢十輩子也花不完。
。說小看裡子被在窩就,候時的店開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