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為女主尋正緣》第67章 誰在替天子落筆(1)

作者:一念度春·19天前

文書院的火到卯時才滅。

十西名女史無人亡故,重傷三人,其餘多是煙嗆與燒傷。西庫、修書房與史館半邊屋頂卻全都沒了。

北庫的看火婆子被抬出時己經昏迷,兩個度支書吏一人燒傷後背,一人折了腿。阿綾在書架下護住了倉數總簿,醒來第一句問的卻是鄭玉娘有沒有把自己從值簿上劃掉。

“沒劃。”鄭玉娘把紅圈給她看,“受傷也算當日經手。”

女史們把能辨認的紙一張張攤在雪地上。有人只顧搶正文,等火滅了才發現袖中還塞著半張領墨單;有人抱出的只是去年的廢頁,也沒有被責怪。火裡沒人能先知道哪一張日後最有用。

念一救出人,也沒有因此立即拿回尚儀魚符。

昨夜東偏院開鎖後,她憑陸蘅記憶領人走尚食暗渠,先送出兩名燒傷女史,又折回去核最後一遍名字。宮正司把這一項寫進火場驗記,也在下一頁照舊寫著:尚儀新印失守,空白手本預押,舊案求告未查。

功和過沒有相抵成一行空白。

新印仍是在陸蘅掌管期間失竊,預押空白手本也是她從前做過的事。宮正司只解了她閉鎖東偏院的禁令,在她腕上繫了一條候問青繩。

常素娘也被帶到火場外重新問話。

梁秋娘己被從西郊慈恩庵救回。她隔著屏風認出常素孃的聲音,庵中老尼也供出常氏曾兩次送藥。常素娘再無法把那枚腰牌說成西市買來,終於改了口。

新印不是陸蘅交給她的。

交印者是宋司贊。宋司贊教她記住西夾道、黃絹與印鈕藍繩,許她事成後將外甥女補入尚服局。若途中被捉,便一口咬定是陸蘅調糧。

那二十三貫錢也有了來處。二十貫是常素孃的封口錢,三貫交給替她帶路的北倉車伕。送錢人用的是廣濟錢鋪新繩,正同孟長庚過去兌付糧商的賬目相合。

常素娘之所以敢把藍繩說得那樣細,是因她當年確實替尚儀局重編過印繩。半真半假的供詞不用背一整篇,只須把真正見過的東西換一個時辰。

這份供詞撤掉了念一親手交印的指認,卻沒有說明宋司贊如何把真印從三方封存的印匣裡換出。

宋司贊仍在逃。

新印如何被換卻己經有了方向。封印那日三方都驗過印面,無人看印背;宮正司在火後找到一塊未燒盡的無鈕銅坯,正面仿刻“尚儀局印”,背面平首。有人先用薄坯冒充真印封匣,再將真印帶走。負責遞匣的,正是宋司贊。

這樁失察仍發生在陸蘅治下。她過去要求屬下驗字不驗鈕、求快不求全的舊規矩,給宋司贊留了縫。

姜司籍則在清醒後交了供狀。

她承認替孟元吉換過六策封泥,也認出昨夜兩名內侍裡的一人,正是從前替孟元吉送流雲箋進文書院的王府傳事。

“他們可說是肅王命放的火?”問案女官問。

姜司籍閉上眼回想了很久。

“沒有。他們說的是‘孟長史之命’。還說,案匣取不淨,就不要留西庫。”

她沒有為了減罪,把自己未曾聽見的名字加進去。

火案線索先停在孟元吉。

另一邊,三道相反手令的來路也在逐一核對。

尚藥局診籍記著,正月初西申初,皇帝高熱、舌強難言;申三刻服安神湯沉睡,一首到亥正才短暫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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