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為女主尋正緣》第67章 誰在替天子落筆(2)

作者:一念度春·19天前

趙玠是酉初唯一守在榻前的皇子。

他沒有否認黃紙出自自己手中。

“父皇當時雖不能成句,卻在兒臣說到‘先候勘水’時點了頭。”他在文德殿外回話,“河工與糧船相沖,不能無令。兒臣只是先把聖意寫下,並未命內奏房加入停遷百姓。”

內奏房書吏陳秉供稱,黃紙上確實只有“候勘”“勿驚民”,完整的“停遷、停閘”是他參照三年前清江舊諭補出的。高讓看完沒有改,只說肅王就在榻前,不必多記轉授。

宮正司問趙玠為何不在黃紙上落自己的名。

“兒臣轉的是聖意,不是王令。”他答。

“若聖意只有一次點頭呢?”

“河險在前,總要有人把意思寫成可行的字。”

“可行”二字傳到殿外時,河工署的人當場冷笑。對內奏房而言,不遷、不閘是最符合舊諭的寫法;對監糧使司而言,留船複驗最穩;對地方縣令而言,等一張不會使自己獲罪的紙才叫可行。

每一層都把自己的難處添進了天子的意思。

一次點頭,經過王府、內侍與書吏,最後變成了一道足以使數百戶百姓不敢離村的御前手令。

誰都可以說,自己只加了一句上意本來就可能同意的話。

也正因如此,沒有人能把責任全推給一句無法再追問的病中口諭。

皇帝熱勢稍退後,封了所有沒有兩名以上榻前見證的口諭,命重新合勘。

這一封,封出了七道相互牴觸的文書。

有一道命太醫院換方,另一道卻叫照舊用藥;一道準太子代閱災報,一道又稱皇子不得碰御前文書。它們未必全出於蓄意篡改,有些只是服侍者從一個眼神、一句斷話裡各取了自己聽懂的部分。

正因為不能把七道人都定成謀逆,才更須逐道查明是誰聽、誰寫、誰加字、誰用印。

朝臣在文德殿爭到入夜。有人認為趙玠是在病榻前權宜辦事,有人認為皇子能把一個點頭擴寫成手令,天子之印便只剩一件任人借用的器物。

太子一系請暫收趙玠兵符,肅王一系便翻出太子代閱災報的口諭,稱若一概不認,東宮這幾日批出的賑務也要全部停下。皇后最終命兩邊都只核具體文書,不許用“護駕”或“奪嫡”西字先替證據定性。

爭到最後,一名御史把矛頭轉向六策。

“諸先定蘇氏借皇子之名上呈、私交親王之罪。若連策文是誰所作都未明,所謂第七頁、河道舊議,焉知不是她為脫罪臨時拼湊?”

蘇令儀在殿外聽見了。

謝明澈就在相隔十餘步的側門。他懷裡那隻焦黑史匣,正有一頁能證明趙玠在六策呈入以前讀過她的舊稿。

“我可先呈匣號和舊痕。”他說,“開不開,由你當殿請。”

蘇令儀看了他一眼。

這句話來得比史館封門那日遲,卻終於是在遞出記錄以前。

“先不要呈內容。”她道,“我要先把自己做過的事說完。”

謝明澈退回原處,沒有問她會不會提到自己保錄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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