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房子,不能住了。
他第一反應是:警察會來。
第二反應是:生命基金會還會派更多人來。
樓下停著三輛SUV,剛才上來的只是先頭部隊。
他必須跑,現在就跑。
林宇強迫自己冷靜下來,蹲到屍體旁邊翻找。
這是他從小到大幹過最噁心的事,但活下去比噁心重要。
他在為首那個人的戰術腰包裡翻出了一沓現金,數了數,八百美元。
還有一把手槍,黑乎的,他不會用,但還是塞進了褲腰。
最後他摸到一個對講機。
對講機里正在響。
“三號小隊彙報!目標狀態?”
一個焦急的聲音。
“三號小隊,聽到請回答……三號小隊?”
林宇盯著對講機看了兩秒,把它關了。
他知道留給自己的時間不多了。
他衝進臥室——其實就是床墊旁邊那塊地方——抓起自己僅有的家當。
一臺舊得開機要等五分鐘的筆記型電腦。還有一副打遊戲時用的降噪耳機。
兩件洗得發白的T恤。
還有那半包剛才沒吃完、被毒液嫌棄熱量太低的薯片。
全塞進一個破揹包。
整個出租屋裡,沒有一樣東西值得他留戀。
押金是別想要回來了。
“毒液,”林宇站在碎掉的窗戶邊,往下看了一眼,“你能讓我跑快點嗎?”
“我可以讓你飛。”
“飛?我西樓,掉下去會摔死的——”
話音沒落,幾條黑色觸手從他後背伸了出去,勾住了對面建築的窗臺和防火梯。
林宇被拽出窗戶,在紐約的夜空中蕩了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