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這幾天過得格外舒坦。
布朗克斯那家賭場沒讓他失望,櫃子裡壓著西萬多現金,毒液在門口一杵,看場子的全跪了。他撬櫃子的手藝越來越熟,三分鐘搞定,揹包鼓鼓地拎回家。
錢夠花,毒液也喂得飽,他的作息徹底放飛——睡到下午起,打遊戲到半夜,餓了點外賣,隔天出門補貨。只是偶爾看到一條史塔克迴歸的新聞稍微有點不安,感覺紐約大戰快來了,不過他也懶的去多想,想不通的事情一般不去想
唯一的固定行程,是每隔兩天去趟超市,買巧克力。
Godiva不便宜,但林宇現在不差這點錢。他每次都拎一大袋回來,路線也固定——出公寓往南走三個街區,拐進那家精品超市,買完原路返回。
這個習慣,要了他的命。
靶眼花了三天,就摸清了林宇的活動範圍。
他沒動用任何高科技。衛星、探頭、面部識別,那些是神盾局玩的東西。靶眼用的是最老的法子——蹲點,跟蹤,觀察。
金並給的情報裡,只有一段模糊錄影和一個大概的活動區域。靶眼就從這點東西入手,盯了三天紐約皇后區那一片的便利店和超市。
第二天,他就發現了規律。
每隔兩天的下午,有個穿大褲衩、踩人字拖、脖子上掛著耳機的亞洲小子,會去同一家精品超市,買一大袋巧克力。
旁人看不出什麼。可在靶眼眼裡,這就是破綻。
一個能變身成怪物、專搶黑幫的傢伙,作息這麼規律,買巧克力買得這麼執著——這說明那東西需要巧克力。需要,就是依賴,依賴就是軟肋。
靶眼鎖定了林宇的公寓。
他沒急著動手。他在對面一棟樓的樓頂蹲了整一天,看林宇什麼時候出門,什麼時候回來,垃圾什麼時候扔。
周西晚上九點,林宇拎著一袋垃圾,趿拉著人字拖下了樓。
樓道口光線昏暗,他打著哈欠,把垃圾袋往垃圾桶裡一扔,轉身要回去。
就在他轉身的半秒裡,一顆彈珠從對面樓頂射了過來。
那顆彈珠的速度超過了音速,林宇連風聲都沒聽見。它首奔他的手臂而去,角度精準得像是用尺子量過。不像是要他命的
可毒液的反應更快。
在彈珠觸到皮膚的那零點一秒,一層薄薄的黑色護膜從林宇的手臂滲出來。
“叮”的一聲悶響。
彈珠被彈開了,打在垃圾桶上,砸出一個深坑。
林宇愣在原地。
後腦勺有點麻,他抬手摸了摸手臂,皮膚完好。
“怎麼回事?”他在腦子裡問,聲音都有點發抖。
“人偷襲。”毒液的語氣緊繃起來,“對面樓頂,一個人。心跳很穩,呼吸壓得很低。是個老手。”
林宇抬頭,朝對面樓頂看去。
。的步散來出是像,散鬆態姿,裡兜在手雙人那。緣邊頂樓在站,人男頭的服制黑穿個一見看他,點那裡夜著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