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快。”那人的聲音從對面傳過來,不大,卻清清楚楚送進林宇耳朵裡,“金並說得對,你確實不是普通的變種人。”
林宇一聽這話就來氣。
“我都說了我不是變種人!”他朝對面大喊,“誰他媽是變種人?我就是個買巧克力的!”
“買巧克力的,會從手臂裡滲出黑膜擋子彈?”那人輕笑了一聲。
林宇噎住了。
確實沒法解釋。
“你是誰?”他換了個問題,“金並派你來的?”
“我叫靶眼。”那人慢悠悠地說,“金並想請你過去喝杯茶。聊聊你薅走的那十六萬。”
林宇心裡咯噔一下。
金兵。紐約犯罪之王。還是驚動到他了
“誤會,都是誤會。”林宇趕緊擺手,“錢我都花了,買巧克力買遊戲機了,真退不出來。要不這樣,咱各退一步,我以後不搶他場子了行不行?”
“可惜,金並己經付了我錢。”靶眼把手從兜裡抽出來,“規矩是規矩。”
林宇還沒看清他手裡有什麼。
六顆鋼珠同時射出,從六個不同的角度,分別奔他的咽喉、心口、雙膝、太陽穴和後心。
這是絕殺的角度,普通人無論往哪個方向躲,都會被其中至少一顆命中要害。
林宇下意識想跑,可他根本來不及。
毒液動了。
六縷黑色觸手從林宇身上各處彈出,分別攔住了那六顆鋼珠。
“叮叮叮。”
六聲脆響連成一片。六顆鋼珠全被觸手裹住,擠變形,掉在地上。
林宇這才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他低頭看著腳邊那六顆變形的鋼珠,後背的冷汗一下子冒了出來。
不是因為危險——毒液把六顆全接住了,他一根頭髮都沒少。
是因為那個角度。
六個方向,同時覆蓋了他身上所有的致命點。哪怕躲過五顆,剩下一顆也足夠要命。這種精準,比之前那二十個黑幫端著衝鋒槍亂掃,可怕了不知道多少倍。
那些人是拿子彈的數量堆,靶眼是拿一顆鋼珠就鎖死你的命門。
“毒液。”林宇嚥了口唾沫,“這傢伙不好對付。”
“嗯。”毒液也收起了之前的輕慢,“他每一下都打要害。子彈我不怕,可他這個準頭……”
毒液全部接住了,但林宇感覺到——這傢伙的精準度比槍械還恐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