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腦子裡突然蹦出一個人。
那個人不是英雄。
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傢伙。專門對著犯罪分子開槍,一開就是一梭子。手段比黑幫還狠,執法者拿他沒辦法,黑幫見了他繞道走。
“懲罰者。”林宇在白板最下面寫了三個字,“弗蘭克·卡斯爾。”
“那個人類我知道。”毒液一下來了精神,腦袋整個鑽出來,“大量的槍。很多槍。很暴力。我喜歡他。”
“你當然喜歡他。”林宇翻了個白眼,“你倆都是嗜殺的。”
“他能對付屠殺嗎?”毒液問。
“他自己肯定打不過。”林宇分析,“一個肉身凡人,槍再多也是肉做的,屠殺一爪子就能把他撕成兩半。”
“那你寫他幹嘛。”
“我不需要他打。”林宇敲了敲那三個字,“我需要他放火。火力支援。”
他往沙發上一靠,理了理思路。
“屠殺那兩個弱點,火和聲波。聲波現在沒戲了”
“但火還能用。”林宇說,
“問題是上回那一把火,它從下水道跑了。”毒液說。
“娜塔莎說肯定傷著他了的”林宇說,“說明火肯定能對對付他”
林宇坐首了,“懲罰者移動火力庫。燃燒彈,火焰噴射器,凝固汽油,什麼都有。他能持續地放火。我和你在前面纏住屠殺,他在後面不停地燒。屠殺要麼挨燒,要麼躲火,它一分心,我們就有機會下刀。”
“一個放火的,一個近身砍。”毒液琢磨了一下,“這個分工……我喜歡。”
“你喜歡就好。”林宇站起來,在客廳裡轉圈,“問題是,我怎麼找到他?”
“他出現在犯罪者面前。”毒液提示。
“你的意思是……我去當誘餌,引他出來?”
“你本來就是犯罪者。”
林宇腳下一個趔趄。
“我不是!”
“你搶過黑幫。”
“那不一樣——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