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誣陷我媽吃他豆腐要賠50萬,可我媽早沒了》第9章 9根據兩高關於網絡誹謗的司法解釋(2)

作者:冇廿·1個月前

“遇事冷靜,取證合法,反擊致命。你做得很漂亮,完全沒有給壞人可乘之機。”

“你母親如果還在,一定會為你感到驕傲的。”

我接過水杯,指尖用力到發白,鼻尖突然泛起一陣酸澀。

一年了。

自從老媽查出塵肺病晚期,我白天黑夜地打兩份工,看著她在病床上一點點枯萎。

到她死,我都沒有掉過一滴眼淚。

因為我知道,我不能哭,我是個爺們,沒人能讓我依靠,我得把這個家撐起來。

但今天,聽到警官這句話。

我突然很想痛痛快快地大醉一場。

我深吸一口氣,仰起頭,將眼角的溼意逼了回去。

“謝謝您,警官。”

我揹著揹包,抱著相框,轉身大步走出了調解中心。

正午的陽光很烈,穿透樹葉的縫隙,灑在街道上。

馬路上的車流川流不息,人間依然喧囂,卻不再讓我感到窒息。

我摸了摸懷裡的相框,隔著絨布,彷彿能感受到母親乾癟卻溫暖的手。

“媽。”

“事情辦妥了,那個成天欺負你的親姐,進去了。”

“訛咱們錢的壞人,也進去了。”

“那五十萬撫卹金,我一分都沒讓外人碰。”

我走到路邊,攔下一輛計程車。

“我已經聯絡好了南山最好的墓園,那裡的風水好,向陽。你這輩子受了一輩子潮氣,以後,咱們天天曬太陽。”

車子平穩地啟動,駛向遠方。

我知道。

那些妄圖吸乾我血、踐踏我尊嚴的人,將會在高牆內度過他們餘生的漫長歲月。

而我,將帶著母親的愛。

乾乾淨淨、堂堂正正地,活在這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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